在下前公司在3年前時, 資訊部大頭想換掉HR System
應此評估多家後, 與某資訊公司(簡稱A公司)簽約-客制HR System
但經到2014年底, HR同仁報告測試無法下去, 光排班&出勤比對到日結都出問題,
算薪更不可能
因此從去年初-今年初 A公司與我前公司-高層會議至少3-4次
ps : A公司技術問題一直無法克服, 設計檢核流程和架構又出錯不願改
到今年3月, 我的(資訊)主管受不了, 上簽呈經公司高層們同意後
在今年4月初已完寄出三封存證信函, 且告知我 : 他要先離職了(確實他早我一個月走)
這份HR System專案合是我的主管簽名
整個專案中, 我雖有份, 但只作安排會議/Issue追蹤/督促User&廠商/上線教育訓練
請問有人類似經驗嗎 ? 萬一真的開庭後, 會被通知出庭作證嗎 ? (小的已離職)
ps : 整個專案目前只剩驗收(尾)款, 接手的新主管表明不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