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點公司因先前有使用者反映該公司無加班費
經詢問原po文確實無加班費申請制度
今天收到極點公司站內信
現已定義加班費申請流程已符合勞基法規
加班費制度比照勞基法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因此公告可重新開放該公司之徵才文
在此感謝該公司願意配合政府與體恤勞動者辛勞給予法定之加班費
願更多公司能一齊加入給予法定加班費的行列
才是軟體產業之福
並感謝原使用者之提供訊息,並將此公告一併留存置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