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節來臨
看到了一項稅金
讓我想起這篇貼文
或許有人會說
怎麼可能真的有”下去領500”這件事
https://imgur.com/a/r16Amrd
在此補po
※ 引述《s001582000 (仁傑)》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小弟我於去年8月於此公司離職
: 看到同事發文
: 尬廣跟上
: https://pttweb.tw/soft_job/m-1473427024-a-213.html
: 今年三月該公司hr希望我刪文
: 我也不想再滋事 配合刪文
: 經過hr確認後 公司也肯定我配合
: 於是給了我500元 表示這是3小時加班費
: 我離職近半年 拿到了3小時加班費 而且才500?
: 幾天之後hr發現網路上還是搜尋的到該篇文章
: 我解釋是被pttweb轉載之後
: 我就不理他了
: 4/1被通知再不處理依法辦理
: 8月左右收到律師信
: 11月收到傳票
: https://imgur.com/a/lsnIJ
: 今天收到不起訴處分
: https://imgur.com/Et4KKWL
: 檢官認為我是在陳述事實
: 並不涉及妨害名譽 加重毀謗
: 以上均為我個人經歷
: 請各位三思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