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herman (qq)》之銘言:
: 以下常見幾種情況也是嗎?
: 1、公司用的開發電腦是自己的電腦
主要是看你的創作跟工作內容有沒有關係
有沒有用到公司資源只影響公司能不能給你報酬然後使用你的發明
(如果你有申請到專利的話)
公司要員工用自己的電腦開發的確比較複雜
可能還要看你是不是在上班時間做的等等因素
: 2、公司用的開發軟體、工具、資料庫是盜版的
盜版又是另外的議題了
跟程式碼的歸屬應該沒關係
: 3、寫的code是網路上的sample修改來的
舉個例子
你如果在專案使用了一個公開的第三方套件
那公司當然無法主張該套件是公司的資產
但如果你因為工作需要private fork一個套件做修改
公司就有可能主張這些修改過後的code是公司的資產
當然實務上還是要看你改了什麼啦
如果真遇上問題,建議還是找北美智權之類的專業公司幫忙處理
: ※ 引述《SuperW ( )》之銘言:
: : 你的例子簡單來說是屬於公司的
: : 那你可能會問,怎樣做才是屬於你的
: : 首先你的創作必須跟你的工作內容無關
: : 這邊的工作內容不等於你掛的title
: : 你可能掛行政主管但是實際在寫影音串流的code
: : 那你的工作內容就是寫影音串流
: : 假如要申請專利的話
: : 要在完成創作後六個月內通知你的雇主
: : (通知就好,雇主同不同意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 : 假如你是用公司的資源做你的研發而且取得專利
: : 譬如用公司的電腦網路寫code
: : 那公司有權利給你報酬然後使用你的發明
: : 你不能不同意
: : 以上,有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