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中協作能力大於一切
太低協作能力的人
只會破壞團隊
讓案子無法圓滿達成
這個案子也是印證了這個說法
當然也是有神人可以自幹完一個案子
但是通常成不了什麼大器
一個人的時間終究有限
Linus也是要靠open source社群
我個人是認為沒有協作能力的人
程式寫的好不到哪去
通常我們說
Convention over Configuration
而自負程式能力好的人
往往不理會所謂的Convention
特愛用奇淫技巧達到功能的完成
甚至是擅自改動套件底層
不管後人接手的痛苦
反正這種人能閃就閃
能不合作就不要合作
然後那個什麼101100101的開關方法
都2019年了就別搞這套了吧
除非在程式面有寫相對應的套件來處理
不然大量隱晦的邏輯都會降低系統維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