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plebg (數學不及格)
2023-03-03 21:48:22我在想新鮮人不容易找到軟體工作,跟人才會藉由跳槽爭取加薪有關,
這一點我跟linkedin上面的前輩確認過了,在這個情況下,新鮮人似乎
只能透過參加bootcamp去獲得進入軟體產業的入場券。
我其實想要跟各位業主講一件事情,也許各位都忽略掉了『法律』,以
下引用勞動基準法。
第 15-1 條
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
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就法律來看,企業是可以訂立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勞動契約,只是應該對
勞工進行適度補償,其中就包含為勞工進行培訓。
只是我目前不知道為什麼企業仍然以挖角其他企業資深人才為主,而不以
自己培養人才為主。
我個人觀察到有人利用最後一條『不可歸責於勞工』的事由去規避自己應
該負責的義務,當事人聲稱自己父母親生了重病必須去照顧他們(但實際
上可能是跳槽拚加薪)。
只是建議業主可以考量看看以這條法律去簽訂勞動契約。
作者:
alihue (wanda wanda)
2023-03-03 22:10:00假設可能不是很正確,絕大多數還是透過一般面試吧
作者:
h30306 (東坡肉球)
2023-03-03 22:16:00看不懂…為什麼只能透過參加bootcamp
作者: justaID (快樂崇拜) 2023-03-03 22:16:00
看到第一句話的假設邏輯覺得怪怪,回頭看一下id,就不那麼意外了
作者:
gasbomb (虛空雷神獸)
2023-03-03 22:48:00乖乖讀你的碩班不要想這麼多
作者:
testPtt (測試)
2023-03-03 23:01:00挖角以高層為主
作者:
ruinsky (kam)
2023-03-03 23:06:00又是
作者: yesgowow (荷包蛋) 2023-03-04 00:10:00
浪費我10秒理解
作者:
qwe70302 (為何一到90分就會輸)
2023-03-04 00:11:00這就俗稱的綁約啊,傳產比較常見,軟工要求簽長約根本不會有人願意簽好嗎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23-03-04 00:34:00我想要跟業主說的是錢給夠多福利夠好就沒有什麼是不行的show me the money
就我所知,有些無良駐點的就是逼你簽年限勞動契約然後什麼補償都不給也用個爛名義說是培訓時則根本沒有做唷~而且這種最喜歡找轉職補習班出來的新人了
你趕快研究所畢業趕快出來找工作不就好了,都恭喜你過了,還發廢文
作者:
penta (舞璉)
2023-03-04 11:14:00第一段的結論令人問號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3-03-04 13:36:00…邏輯有夠差的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23-03-04 14:21:00看到ID,不忍心噓你
作者:
qwe70302 (為何一到90分就會輸)
2023-03-04 15:10:00樓上豆腐嘴刀子心
作者:
bnd0327 (阿噗噗)
2023-03-04 16:56:00動手寫程式了沒
作者:
kattte (誠實面對自己吧!)
2023-03-04 17:58:00還以為說有閱讀障礙,看到ID才恍然大悟
作者: roadblock (過去) 2023-03-04 21:20:00
是在練抗壓嗎
作者: LincolnBoy 2023-03-05 03:27:00
優文給推
作者:
LeaderH (Leader)
2023-03-05 18:40:00說真的 你發廢文杞人憂天的時間不如趕快畢業或重考四大實際
作者: vic0415 (vic) 2023-03-06 00:34:00
作者:
wu0h96 (喜感)
2023-03-06 21:30:00一直跳一直爽
作者:
wintersxp (wintersxp)
2023-03-06 22:40:00厲害的java工程師,我投java都沒人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