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新任籃球群組小組長joh

作者: mousepad   2013-06-23 10:14:18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經使用者來信提醒,
: joh小組長試用期三個月期滿,
: 感謝j小組長這段時間盡責的表現,
: 不論其政策是否盡如人意,
: j小組長確實將組務之改善視為己任。
: 至於j小組長對組規、案例之熟悉度,
: 以及建立領導權威之能力,
: 我認為有需要給j小組長第二個試用期來證明自己。
: 依照其就任時之公告,至多延長試用期一次,
: 然而若本次試用期仍為三個月,
: 考慮屆時為季後賽期間,
: 為避免組務推動紛擾,
: 延長之試用期至本賽季結束為止。
: 期許j小組長繼續努力。
1. 2010~2012年中的階段
籃球群組在H小組長卸任後,
經過小組長長期懸缺、亦無人應徵奉獻的階段,
2012年初任命在法律領域學有專精者擔任小組長,
就是希望未來的小組長處理事務時,
將程序的正當性視為最優先的幾件事之一,
A小組長服務的幾個月內,這方面也確實遠超過平均,
可惜後來因為人生規劃的重大變化而突然離職。
2. 2012年中至2012年10月
後續的小組長遴聘工作仍近乎無人應徵,
感謝joh小組長當時的自告奮勇,
但於公告時我也同時提出joh基於曾受罷免的問題(見#1GSnch3o (Sportcenter)),
雖然後來的罷免組規規定受罷免者拒絕往來,是在joh受罷免的一年後,
2010年新增對受罷免者的規定,不應及於2009年之前受罷免者,
但會受到罷免,自然有一定的原因,
因此籃球群組小組長也第一次使用試用期的方式來觀察新上任者。
(見#1GSnwP7P (Sportcenter))
3. 2012年10月迄今
經過第一次觀察期,
除了認真執勤、有心改革之外,
改革的方向、改革的手法與程序,
也都需要再做確認。
因此為了確認joh適合籃球群組小組長的任務,
再延長了一次試用期,至6月21日期滿。
接下來我將以十天左右的時間評估過去兩次試用期期間joh小組長的表現,
以及joh小組長的作法與籃球群組是否彼此適合。
彼此適合則公告為正式小組長,彼此不適合則好聚好散、互道珍重。
評估的標準會以上次延長試用期的公告、以及前面提及的標準為判準,
也就是「對組規、案例的熟悉度」、「建立領導權威的能力」與「程序的正當性」。
在本次檢討試用期的程序上,
由於joh小組長的試用期已在6月21日球季結束後期滿,
為避免權責爭議,
請joh小組長在7月3日公告試用期審核結果前暫停一切行使小組長權力的行為。
惟申訴板要求對案件說明、或回應使用者提問與質疑,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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