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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英文名稱:Baseball
本提案所欲罷免之板主ID:google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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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案人: sos007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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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罷免理由:(請具體列點陳述,勿超過五點,含空行累計不得超過20行)
1.經典賽期間限制上站次數900次,為google23145板主量身訂做,限制上站次數
通常為500、800、1000次等,900次剛好符合google23145版主上站次數,限制上
站次數原因為避免版面過多廢文,次數僅為一個門檻,若涉1000次,google23145
板主即被歸類廢文高危險群,用900次來量身訂做,合理性?
2.政治文B-3板規之解釋#1OkSi5tY (Baseball_BM),文章內寫出google23145板主
係用個案權衡模式審視政治文,以個別前後文義審視是否含政治成分過多來決定
違規,但對於名詞"中華台北"和"台灣"可接受前後文義作為判決依據,不接受
名詞"中國台北"之前後文義,公平性?另google23145板主於Baseball板規公告
#1OjZ2sET (Baseball)推文下舉例支那人或9.2等政治性強烈用語,配合其解釋文
對於蛆蛆、689等政治性詞彙為容許之政治言論,又提及個案允許,為何"中國台北"
卻又不個案允許?遇見該名詞及水桶?綜合以上,政治文B-3板規是google23145板主
說的算,合理性?
3.謾罵板規:使用攻擊性詞彙、人身攻擊、不雅暱稱稱呼或謾罵球員、球隊、人物、
及團體,暗喻或音近字眼亦同。"媒體"是"團體"?還是佔上述何者?水桶合理性?
4.無意義文:無意義文認定明顯有問題,棒球板是歡迎大家討論的,並非板主想看
到的文章才留在板上,水桶合理性?
5.曾有擴張解釋板規之前科,不敢想像未來還有什麼浮動水準判決,
google23145已不適任板主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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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名提案人(甲):success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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