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阿鼻剛剛po 文的那件新聞事件 心得評論的延伸
先附上 證券交易法 網址 (有閒情逸致的可以查閱看看)
http://tinyurl.com/c83x444
條列幾則
【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立法宗旨)
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法。
第2條(法律適用)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其管理、監督依本法之規定,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3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8條(發行)
本法所稱發行,謂發行人於募集後製作並交付,或以
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行為。前項以帳簿劃撥
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發行得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
因為證券交易法第8條 所以現在都看不到實體股票 而有股票帳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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