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監察院通過並公布之糾正案

作者: lovechou (素浪人 宮本武藏)   2013-08-21 12:36:25
http://www.cy.gov.tw/mp1.htm
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一)退撫基金股票及受益憑證長期投資績效,不如銀行定期存款平均收益率,與連動程度
甚高之台股大盤相比較,亦明顯遜色;主管機關竟以金融海嘯等市場系統性風險,以合理
化其長期投資運用績效不佳之事實。
(二)退撫基金辦理國內、外委託經營業務,迄97年底,累計支付管理費12億9千餘萬元,
累計損失金額高達287億6千餘萬元,且其績效均不如基金自行操作之成效,顯未藉由委託
經營以達成分散投資風險與提昇基金收益之目標。
(三)國內委託經營係以絕對報酬作為經營績效考核指標,並未將台股大盤或同業績效等客
觀因素納入考量,其委託經營管理費率之訂定,亦未考量市場指數報酬;對於委託經營績
效不佳之受託機構所訂收回委託之機制,僅以單批委託契約為評量單位,易滋生流弊;以
上設計均有欠合理。
(四)國內自行經營股票之停損機制未能嚴格遵行,停利機制亦未建立,允宜訂定具體之停
損或停利之量化評量指標,以確保基金獲利,避免外界對基金運作之不當干預。
(五)退撫基金未能有效執行國內委託經營相關利益迴避風險之稽核;對於國外委託經營作
業目前僅以訪察方式處理,並無進行實質查核作業。
(六)退撫基金自行運用風險性資產,未訂定相關之避險機制,以降低基金之波動程度,風
險控管有欠嚴謹。
(七)退撫基金自行操作部分,平均每人負責運用金額,遠高於基金委託投資機構之水準,
專責人力顯有不足。
(八)退撫基金在資產淨值、各投資運用項目、支付證券商及委託管理費等各項投資相關資
訊之公開程度,仍欠完整透明。
二、勞工保險基金
(一)國、內外委託經營之績效,均不如自行操作之成效,兼之道德風險亦高,顯與委託宗
旨相悖。
(二)國內自行操作股票及受益憑證之停損機制,未能嚴格遵行,停利機制亦未建立。
(三)國內委託經營績效非以大盤或同業績效來衡量,而係以固定目標報酬率評估,偏離市
場狀況。
(四)國內委託經營之管理費率採累進制,隱含有雙重之獎勵,卻未能考量受託機構之委託
經營收益,是否真實反映市場績效。
(五)對於委託經營績效不佳之受託機構,雖訂有收回委託機制,然該機制係以單一契約為
對象,亦無收回後,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委託投標的限制。
(六)國內委託經營相關利益迴避風險之稽核,存有風險管理盲點;國外委託經營目前尚無
進行實質查核。
(七)地方政府積欠之勞保費補助款,應積極追討,避免影響基金流動性。
(八)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應修法強化具財務及經濟專長之委員,俾助落實監理會法定之各
項監督機制。
(九)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之逾欠比率逐年攀高,應妥為注意勞保多數勞工權益之確保。
三、勞工退休基金
(一)舊制勞退基金迄97年底之績效,遠較台股大盤指數為差,更不如銀行定存利息收入,
主管機關竟以金融海嘯等市場系統性風險,以合理化基金長期投資績效欠佳之事實。審計
部查核2基金有投資規劃作業、風險管理等方面多有欠嚴謹。
(二)新、舊制勞退基金辦理國內、外委託經營業務,迄97年底,其合計收益率,均較該2
基金自行運用為低,顯未達分散投資風險,與提昇基金收益之目標。
(三)新、舊制勞退基金專責人力均有不足現象,平均每人負責運用金額,遠高於一般證券
投信公司之水準,尤以舊制勞退基金為甚。
(四)勞退基金受託機構經營績效虧損時,其管理費率未依虧損程度再分級距;國外委託經
營績效欠佳,卻未予提前終止契約;委託經營績效之評估,僅以單批委託契約為評量單位
,易滋生流弊。
(五)監理會為加強勞退基金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允宜建置積極確保獲利之停利風控機制

(六)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未依法提列之處罰、移送強制執行之件數極為有限,近年更大
幅降低,允應持續督促地方政府辦理催繳、處罰及強制執行等事宜。
(七)新、舊勞退基金與美國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兩方投資運用資訊公開作法相較,國內
運作資訊之揭露多有未盡周延之處;在資產淨值、各投資運用項目、支付證券商及委託管
理費等各項投資相關資訊之公開程度,仍欠完整透明。
監察院表示,以上調查結果,已請相關機關檢討改善,監察院也會持續監督各機關
之改善情形,對於近來部分退休金疑有發生委外經營之弊案,監察院業再次組成專案小組
進行調查,以期各主管機關能建立出完善之委外經營制度,提昇委外經營之效益,使國人
的退休老本得到妥善的管理。
心得: 好壞自己評估吧
認為好的人自有一套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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