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改細則 TDR流通量不足將不再被迫下市

作者: IanLi (IanLi)   2014-01-22 19:45:55
1.原文連結: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40122/KIT3413UTGZ6Z.shtml
2.內容:
證交所召開董事會,修改營業細則,其中針對TDR有最新規定,未來台灣存託憑證(TDR)在
外流通量不足,將不再遭到強制下市之處分。
董事長李述德指出,過去TDR成交量因流通量不足,證交所祭處分要求下市,若未強制規
定,這些TDR仍可在市場上交易,且未因流通不足而影響相關股東權益。
李述德表示,證交所董事會針對此事進行討論,參考幾個國家做法,都未發現有強制下市
的規定,因此進行業務檢討,決定修改條文,以避免干擾TDR市場發展。
李述德指出,考量TDR屬於跨境商品,流通餘額受市場與兩地景氣環境變化而有增減情況
,並非公司財務、業務有問題,因此不該做為強制終止上市之條件,證交所召開董事會,
刪除營業細則第50條之 3 ,關於TDR流通量不足達一定標準及期間終止上市之規定。
李述德強調,董事會通過後將把相關修正草案送交主管機關,待金管會核准後就會正式實
行。
自2012年以來,包含萬宇科、旺旺、聯合環境等,都因TDR流通量不足而被迫下市,其中
聯合環境是最後一檔因流通量不足下市之TDR,預計1/28終止交易,李述德表示,由於目
前條文仍未獲主管機關通過,因此聯合環境TDR下市案仍依規定辦理。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流通量 (存量) 條款真的是奇怪的反淘汰條款
也因為這條只要 TDR長期折價產生兌回套利時,在台籌碼逐漸
流出之後,就面臨下市的命運。反之若長期溢價才能夠有效留
住籌碼。
而兌回原股是所以持有人的權利,而增發 TDR是公司派與大股
東的權力,也因此較容易形成單向的套利,而不容易維持雙向
平衡。
此外存託機構的收費大多是以憑證數目來收,因此每股價值也
大大影響成本佔比。例如假設兌回收費是每股 0.5元,因此當
股價是50元還是 5元會讓成本差占比10倍。
此外若兌回原股並委託信託機構出售,費用皆由原憑證持有人
吸收,而結算匯率和出售價格皆為黑箱,且出售到收回台幣現
金期間不定,有存託機構操作空間。所以真要進行套利你海外
要有券商才有實行的可能性。
此外分派盈餘時的現金股息或股票股利信託機構多有相關收費
,且有匯兌差價風險。
下市時,除非有海外券商帳戶可持有原股,不然一般散戶將面
臨存託機構出售的價格風險與相關費用。不離不棄被當盤子。
在以上這些問題之下, TDR有投機功能但投資價值大大減損。
反應慢好幾拍之下,又有誰敢長期投資 TDR並維持存量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