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股利稅改三選一 牽動資本市場榮枯 外資不

作者: ericlin0940 (Eric Lin)   2017-03-09 15: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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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2017/03/06 財訊雙週刊 第 523 期 作者:林文義]股利稅改牽動個人綜所稅
與營所稅制的根本變革,除會影響數百萬股市投資人的權益, 也是未來資本市場興衰的
重要分水嶺。
二月十四日財政部第二場股利稅改公聽會結束後,負責股利稅改計畫的文化大學會計系教
授徐偉初表示,研究團隊已準備將棉被搬到財稅資料中心,將日夜兼程利用電腦跑出各種
數據,股利稅改未來將在分離課稅、分級分離課稅、定率免稅三個方案擇一適用。
財政部股利稅改計畫是由徐偉初與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
教授羅時萬三位負責。陳國樑指出,目前稅制面臨三大困境,分別是:股利稅負太高不利
投資、內外資股利稅負待遇不同,內資最高稅負(45%)遠大於外資(20%)、個人綜所稅
最高稅率(45%)與營所稅率(17%)兩者相差太大。
稅改方案兩大共識?
兩稅合一取消,外資稅負不動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股利稅改計畫提出三個解決方案,分別是一、內外資所領的股利全部
一致採分離課稅。二、內外資股利分離課稅,但內資的分離課稅再另外訂定累進課稅方式
,以減少低所得者的股利稅負;例如,在20%的分離課稅下,再設立5%到10%的課稅級距,
即通稱的分級分離課稅。三、對股利採取一定比率免稅,但股利所得須適用個人綜所稅五
到45%的累進稅率課稅。
這三個方案中最終要採取那一個尚未確定,但有兩件事卻已經確定,第一、外資稅負不動
;第二、兩稅合一即將取消。在陳國樑提出的三個方案中,都沒有動到外資的股利稅負,
未來股利稅改後,外資的股利收入仍將以20%的稅率分離課稅,不會改變,這也減少股利
稅改對股市的衝擊;至於兩稅合一制度(即本國投資人領取的股利含有抵稅權)則將被取
消。
陳國樑指出,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中,已有11個國家取消兩稅合一制度,顯然這已
是一個趨勢。兩稅合一制度最大的影響,就是本國人在設算扣抵下須適用累進稅率課稅,
但外資普遍用分離課稅,形成本國人與外資的差別課稅待遇。
歐盟法院對此也判決指出,稅制不應造成居住者(即內資)與非居住者(即外資)有差別
待遇,因此,歐盟各國如德國、義大利、芬蘭及英國紛紛修法取消設算扣抵制的兩稅合一。
定率免稅最複雜
在上述三個方案中,分離課稅和定率免稅兩種方式較多人贊同;其中,分離課稅是最簡單
的,但稅收損失可能最大。不過,政大會計系教授陳明進指出,台灣當前面臨資本市場萎
縮、經濟停滯的困境,股利稅改必須採取大魄力改革,取消兩稅合一及股利採取分離課稅
,是可簡化稅制提高效率的方案。
陳明進表示,採取分離課稅後,若擔心股利稅率由最高的45%降到20%會產生稅收損失,可
採取對財團法人的股利也課20%的配套措施。目前不少財團法人領的股利動輒數十億元甚
至上百億元,依目前稅法規定全部免稅,但許多上市櫃公司都是以基金會或醫院等財團法
人做控股工具,但他們憑什麼免稅?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孫克難則認為,股利所得課稅採取一定比率免稅的方式是可行的
。所謂定率免稅的意思就是,規定股利所得在一定比率內可以免稅;例如,股利所得若規
定40%免稅,則投資人領到一百元股利,其中40%即四十元可免稅,只須申報剩下的60元股
利所得,再併入綜合所得以5%到45%的累進稅率課稅。
孫克難主張,若把股利所得基本免稅比率定為50%,平常只對股利半數課稅,但授權財政
部可視股市榮枯狀況調整,當股市過熱,財政部可將此一免稅比率往下調到30%,即對七
成股利課稅;若股市低迷,則財政部可反向調高,將免稅比率調高到60%,只對四成股利
課稅,如此定率免稅股利所得稅制,還可成為調整股市政策的工具。
嚴防股利稅改變加稅稅改?
抵稅權若蒸發,不利投資人
在公聽會中,不少人都主張取消兩稅合一並調高營所稅率,但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
師張芷則提醒,採用這種方案須當心股利稅改變成加稅的稅改。根據財政部2014年報稅資
料顯示,目前全部納稅人申報的股利所得有8758億元,所含的抵稅權為1446億元,就算目
前只能減半抵稅也還有723億元,兩稅合一若取消掉,財政部馬上就賺進723億元稅收。
再加上若營所稅率由17%調高到20%,以去年營所稅收高達5084億元來估算,稅率調高三個
百分點,財政部約可再多出897億元稅收,兩者合計財政部就可多出1620億元稅收。
而影響更大的是,因為現行兩稅合一制下,企業若未將當年全部盈餘分配給股東,帳上的
未分配盈餘也會含有抵稅權,等未來分配股利時再給股東抵稅,這部分留在企業帳上的抵
稅權稱為企業帳上可扣抵稅額,是屬於投資人未來可享受的抵稅權。
台大會計系教授林世銘表示,全部企業帳上累積尚未分配給股東的可扣抵稅額,估計超過
1兆元,兩稅合一如果取消掉,這上兆元的可抵稅額就會瞬間從人間蒸發,對投資人甚不
公平。對此,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薛明玲表示,新加坡取消兩稅合一時,對於企
業帳上未分配給股東的可扣抵稅額則給予5年緩衝期,允許企業在新制實施5年內,仍可將
帳上未分配的抵稅權配給股東抵稅,這可做為台灣取消兩稅合一後的配套措施。
此外,調高營所稅率也會有後遺症,經濟部官員在公聽會中指出,一一年修法時,原本是
要將營所稅率由25%調降為20%,後來協商犧牲掉《產業創新條例》中的營運總部租稅優惠
,才將營所稅率降為17%,現在若要再從17%調高到20%,則必須考慮這個因素。
政大教授陳明進也反對調高營所稅率,因為這會有是否又要再回頭提供策略性產業租稅優
惠的問題,而且調高營所稅率也違反現今國際間都在降低企業營所稅率的趨勢。
雖然財政部已拋出股利稅改三方案,但行政院長林全2月17日在立法院又指出,對於股利
稅改,行政院會要求維持一定的租稅公平性,資本所得(即股利所得)與薪資所得的最高
稅率應該一致。
林全:最高稅率應一致?
為稅改方向投下變數
林全這一談話,等於對股利稅改投下一個相當大的變數,而這個觀念主要來自,股利所得
是用以錢賺錢,而薪資是靠勞力賺錢,用錢賺錢的股利收入稅負若輕於以辛苦勞力賺錢者
,那會招致社會輿論批評股利稅改偏向富人。
然而,這種說法是建立在假設以資本投資是穩賺不賠的錯誤基礎上,並忽略了投資是有風
險的。實際上,投資哪有穩賺不賠的?投資人領取股利若股價未能順利填權息,根本就是
拿自己的錢配息給自己,並沒有賺到錢,而且投資人賠錢時,政府也沒有補助,稅法也不
准扣抵,林全實須改變過去的舊觀念,把投資風險考慮進去,股利與薪資是兩個不同的所
得,適用不同稅率並無不當。況且,如果真要如林全所講,股利所得最高稅率應與薪資所
得一樣,那財政部的稅改現在就可以收攤了,還辦什麼公聽會!
會計師黃春生說,課稅最重要的原則就是簡便並能創造財富,而不是一再強調理論上的公
平,否則輕則造成社會動盪,重則失掉政權。當年英國柴契爾夫人在聲望最高時推出理論
上最公平的人頭稅,導致所屬政黨失掉10年政權。
一二年時馬英九當選第二任總統何等意氣風發,為了講租稅公平推出證所稅,股市成交量
隨即萎縮,證交稅收損失高達550億元,聲望從此下跌,國民黨也失去政權,這些例子都
值得現在執政的民進黨警惕!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看來我們最擔心的噩夢真的要發生了:兩稅合一RIP、股利不管綜所稅率高低一律採20%課
稅,這樣的稅改真令人想講:「__!_____________!(自己填)」,在下其實心目中最理想
的是採單一公司稅制(One-Tier Cooperation Tax System ),也就是公司或個人擇一納
稅(公司繳、個人免稅;公司免稅、個人繳稅)。且據我所知,新加坡和澳洲就是這樣玩的
,但遺憾的是,財政部總是裝作不知道!唉!反正淚流乾了,開個複委託或海外券商只要幾
天,不如歸去吧!終究要等到末日,他們才會知道後悔!
話說回來,我還有位朋友他很高興的說:「政府加稅是義務,政府本來就是要扮演除強扶
弱、劫富濟貧的角色!最好加快一點、還有所得稅要加到60%以上!繳稅是一種榮耀,不是
恥辱!」不知各位股神怎麼看?
作者: MoneyDay5566 (台灣基本面燙到不行!)   2017-03-09 17:49:00
這篇就8個字 /// 劫貧濟富 窮人悲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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