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白宮:社會主義應丟入歷史的垃圾箱

作者: DDHOWDA (DDHOWDA)   2018-10-25 07:10:45
天啊 共產左膠 還是沒搞清楚台灣的制度
還在那說不爽 醫生可以退出健保去做自費
事實就是 當一項治療已經被健保局納入健保
那這項治療的自費價格也是被衛生署管制的
比如割盲腸健保給付2000元
你說你很強 想跳脫健保 自己出去自費幫人割盲腸
但是衛生署規定 「已經納入健保的治療項目 若要自費最多不能收超過健保價格的兩倍」
也就是自費割盲腸「最多只能收4000 收超過就是犯法」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8-10-25 07:23:00
哈哈 打第四節厚
作者: kimo2190 (維)   2018-10-25 08:33:00
不知道原po是不是醫生?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18-10-25 08:46:00
你確定過法院三讀通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0-25 08:51:00
[本國人到健保特約院所自費],你講的自費和我前面推文寫的[根本沒有健保]是雞同鴨講.就是你門口連健保的標誌都沒有那種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10790[特約]院所的[約]就是有這個[約],不要這個[特約],就不受這約束而且那規定名稱本來就是[參考原則],本來各行各業都有個參考價目(有的是公會訂定),是給消費者知道[行情],以及新進業者訂價時參考另外查了一下,那[參考原則]的法源依據是醫療法21條,不是健保法.意思就是那並不是健保的規定,而是醫療法的規定所以你一直攻擊健保意義不大,頂多是健保導致有2倍上限這參考標準醫療法全文是民國75年公布,你們的前輩在沒健保前就有這條超過有[專案處理],不是不准
作者: s20116 (小小慘戶)   2018-10-25 09:17:00
這跟股版有什麼關係,一直回文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0-25 09:20:00
忘了一點,其實以前醫生最大收入來源之一是業外的紅包,這個只要真自費(完全無健保特約),專收有錢人,紅包可以由病患主動表達心意,完全不違反醫療法規定不得巧立名目收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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