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劣文

作者: pointa (偌痕~*)   2011-04-12 12:32:34
恕刪全文
經檢討後,願消除該名版友劣文
理由為規定訂定不清,易生混淆,難以判別。
現已將規定簡化,以期將來減少紛爭之次數。
造成組方之困擾,敝人在此致歉。
poi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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