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版 URMARS判決

作者: unknown (ya)   2012-11-07 23:22:53
您好
就管板的規則
必須有統一的標準
舉個例子
今天如果有手機行的業務員或員工
在板上發文
來我這裡辦門號有xxxx元的優惠
或許這個方案比其他業者方案優惠很多
但來板上推銷這個優惠
發文會者會有什麼酬傭或受益
或甚至他毫無業績酬勞可言
這些板主沒辦法查證
但這些都是業務的一部份
這些都是工作的一部份
今天中華電信如果員工都有被要求推廣門號業務
或有門號優惠釋放
這些就管板原則
板主還是必須要標準一致
因為板主無法確認這些門號優惠
到底是工作的一部分?還是關係考績?
如果今天我放行這樣的文章
改天一定會有業務板友來挑戰板主
為什麼我同樣發辦門號優惠給板友卻不行?
也因此板主的管板原則必須一致
這是我的說明
謝謝
手機拍賣板板主
urmars
※ 引述《gapless (gapless)》之銘言: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1. 檢舉人:gapless
: 2. 被檢舉人/看板:URMARS / mobilesales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 4. 檢舉事由:不服劣退判決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版主判決]
: ※ 刪除原因: (業務文) <gapless>
: ※ Deleted by: URMARS (211.75.247.85) 11/01/2012 23:03:15
: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請看板規)[送//] NP到中華贈1000~6000國內通信費 名額有限
: [信件往來]
: 作者 URMARS (浮雲遊子 )
: 標題 Re: 劣文退回(請看板規)[送//] NP到中華贈1000~6000國內通信費 名額
: 時間 Sat Nov 3 00:31:23 2012
: ───────────────────────────────────────
: 您好
: 您的文章也寫明很清楚了
: 員工優惠名額
: 不管你有沒有收費都是業務文
: 如果您有問題請洽組務板申訴
: 謝謝
: 板主
: urmars
: ※ 引述《gapless (gapless)》之銘言:
: : 只是想要分享沒用到的員工優惠
: : 這樣也算是業務文?
: : 我沒有跟板友收任何費用, 是因為這樣才算業務文嗎?
: : 請版主釋疑, 謝謝
: : 另請問如果對判決有意見, 我可以去哪裡申訴呢?
: [信件結束]
: 我11/01在mobilesales發了一篇文章,
: 主要是因為有員工推薦的名額可以讓申請人獲贈月租費,
: 想說既然自己或身邊親友用不到, 故發在ptt免費送給別人
: 寄信詢問劣文的時候因為覺得這判決很不舒服, 口氣比較差一點
: 後來冷靜下來認為, 以版主角度來看這樣判決於理並非完全不妥
: 而來這裡申訴的原因是覺得出發點在於分享, 並非推廣中華電信業務,
: 比如若我手上有數張台哥大notes的預購單要分送, 這樣應該也不會是推廣台哥大業務吧
: 如前所述, 以版主角度來看這樣判決於法理並非完全不妥, 只是在法理之外,
: 這樣的分享就要被判一年的水桶, 在情上面會讓人覺得有些失望
: 我不是中華電信的業務, 怎麼會有一天自己的文會變成業務文, 還被桶一年呢?
: 以上, 謝謝
作者: gapless (gapless)   2011-01-08 22:10:00
其實我也了解版主的用意, 只是希望可不要桶一年因為真不是業務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2011-01-14 00:18:00
申訴者已認同板主判決 惟刑期仍有不明之處關於這部分,板主可以跟申訴者再溝通看看如果真的非業務,可以稍微減少刑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