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lfR3 (溯及既往的閱讀)
2012-12-04 01:41:18本人已多次向該版主溝通無效,不得已要勞煩小組長,感謝。
1. 檢舉人:wolfr3
2. 被檢舉人/看板:URMARS/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本人於11月中以低於市價徵求手機pf2 32g 21000元,
因價格過低當時並沒有徵求到,而後月底卻於公司抽獎獲得,
後來得知12月有資訊展,為了能在資訊展買到白色機種及獲得贈品
故出售23500,兩天po了相同文章共兩篇,
版主URMARS以版規1(禁止套利)及版規14(買低賣高)
將兩篇文章通通給予劣退。
11月中 身為買家 市價22.5K,故徵求21K,
(再次強調沒徵到)
11月底 身為賣家 板友徵求22.5K,故出售23.5K
(我也已去信說明,是為了保有鄉民的殺價空間)
(這中間發生了聯X員購價事件,pf2價格確實上漲!)
5. 申訴原因 (1)版主未依實際情形判決:
向該版主說明出售手機是抽獎抽到,而非當初徵文之手機
且出售價格比板上其他兩組pf2便宜,該版主說明為了方便管版,
他只論客觀事實而不認主觀原因,但事實上這樣的問題很大,
若有人徵求全新iphone 4s 1萬元,被人推文罵說徵得到有鬼,
當然也沒徵到,但若日後他自己續約拿到iphone,
用了不合用拿出來賣,是否不能超過1萬?
他甚至賣1萬5都是佛心價格,卻違反版規?
可見客觀不佐以主觀一點意義也沒有。
(就算純以客觀角度去看,我賣的已經比其他兩位鄉民便宜)
(2)懲罰過重:
該版版主並非每天上線,造成我同篇文章被劣文2次,
若該版版主再晚個幾天上線,我每天一po,是否要劣4劣5?
然後剝奪我兩三年在多數其他版的發言權利?
(3)多次敷衍,不願意正面回答或處理:
寄信說明原因遭多次推諉,每次理由皆不同,卻非實際情形。
詢問是否能於ID_Problem幫忙申請刪除,
回答權限在站方 =結果=> 前提是版主申請
後又說該版只能刪除判決錯誤 =結果=> 申請的理由不止於判決錯誤
實際上去看被s的文章(已刪除成功)
裡面的刪除理由,可以是"懲罰過重""已道歉"或是
"初犯經保證不再犯後,予以刪除",
根本不限於判決錯誤,多次以謊言敷衍我,
令人感覺根本無心處理版務。
(後來我去ID_Problem搜尋該版主的文章,他曾經以"對版規
解釋不同"而申請刪除劣文,除了跟前面他說申請"僅限於判決錯誤"
自相矛盾之外,我也想說我們對版規的解釋也不同,我認為買低賣高
的那個"買"我必須有買到才算,根本沒買到何來賣高之說?)
(4)沒有證據:
沒有任何版友能指出我有徵到手機而又賣出(因為我根本沒徵到)
以上原因,我要求刪除劣文
我已經自刪一篇劣文了
另一篇需要180天才能刪除
劣文影響的是所有版面使用權
本來版主就應該審慎使用而非一時之快
希望小組長明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