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唆使板友刪推文 違反板規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2012-12-26 00:03:54
1.dre34317非當事人於申訴文推文,水桶兩周處分
2.本申訴文程序不合,cash35不是mobilecomm板的事件當事人
,可以私下來信溝通,本小組也有版規討論板,開放給各位使用
,本案退回並警告一次,再犯以非當事人於本板發文處置。
LoLoLuan
作者: cash35 (Englishness)   2012-02-26 00:07:00
我因為這事件被水桶 也算當事人吧??而且我已詳讀過置底的條款 對申請人資格並無限制條款中主要是說申請後 會請當事人(也就是被申訴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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