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sales板水桶判決標準不一

作者: munsimli (口嫌體正直)   2014-06-24 0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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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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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munsimli
2. 被檢舉人/看板:TheoEpstein/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戰略高手/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
我在6/20凌晨發表要申辦某電信平板方案,機子由版友購機的文章,
也在發表前先行往前翻閱同性質文章後發表,
沒多久收到系統通知如下:
mobilesales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6/20/2014 03:50:46 (期限 7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5.b
第一次收到水桶處罰,在第一封向版主詢問的文章中了解到違規點為發文標題
僅有1字之誤,經再次查閱版上所有文章後,再次以mail與版主溝通,重點如下:
(1)版上多篇同性質文章均與我有相同的1個字錯誤,也不見該版主如此立即且
迅速之處理,有的甚至已經交易完成(見舉證之文章代碼)也都未刪文,當時
即質疑版中有多篇正確與錯誤之文章並存,若要說版主自身疏忽也未免太過
牽強,且僅1字之差的文章同時存在於版中,容易混淆誤認為2種標題均可
(2)也向該版主陳述我相信許多發文的版友也應該多是無心之過,有多少版友
如同我一樣是先行查詢前列文章的訊息後才發文不得而知,但若詳閱標題內文
等各項訊息,若僅僅真的是1字之差,應該可從寬認定為真的是無心之過
(3)也向該版主建議此種最為輕微且無心之誤是否可先提醒發文者,相信若真是
誤植標題的人也會立即修正此項錯誤,進而提升此版資訊的完整度
(4)有些電信方案的辦理有時效性,輕率給予水桶容易造成發文者錯過申辦時機,
這卻是版主從未深思熟慮的重點
6/21再次詢問該版主,僅收到冷漠回應依板歸辦理,還要我檢舉其他文章,突然
發現該位版主不知是否為機械化的思考,絲毫無任何可柔性溝通之處,若管理
版面均靠版友檢舉,那版主何來維護版面的責任? 且我並非被檢舉者,卻立即被
刪文水桶,那是版主主動處理的囉? 那於6/24查詢同樣錯誤的文章,從6/3至今天
仍有超過20篇以上同錯誤的文章,那這位版主的標準何在呢?
簡言之該版主標準不一,造成許多文章仍存在於版中且不乏已完成交易者,若仍有
多篇文章容於版主標準,那我要於此申訴撤銷水桶判決,以求確保自身之權益不會
因此而受損,且也望祈能勸誡版主管理版面其實能更有彈性,且能有統一之標準
5. 舉證 (如有需要):
(1)與版主溝通之信件:
作者 munsimli (change my state ~)
標題 Re: 違規內容詢問?
時間 Fri Jun 20 04:45:5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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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經往前翻閱,也有不少篇同樣標題之文章,也不見版主有同樣之處理
方式? 有的文章都已經存在多天並完成交易了,若是版主言疏忽未見
似乎也說不過去,若是事後給予處罰,反正交易也完成,也讓人有縱容
之觀感
另同意版主回覆之處,但標題部分並非有故意違反規定之處,尤其是
在所有發文內容均符合板規所規定的情況下,依版主所可以主觀認定的
權限內,是否可詳閱全文後再來判定是否是故意違規或僅是一字之誤呢?
至少敝人認為若綜觀標題與文章全文,若僅是無心之誤,是否可以使用
較為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只要有善意的提醒須就標題或內容字眼錯誤之處
稍作修改,我相信大家都會就管理人員所提之處盡速完成改進,讓版上
買賣文章的正確度能更為完整
今我會為自身之權利爭取,畢竟僅一字之誤始可改進之處,另若依處罰時間
而論,屆時距離專案結束時間不多,故請版主能思考並斟酌,謝
(2)該版主之回應:
作者 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
標題 Re: 違規內容詢問?
時間 Sat Jun 21 15:42:5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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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板規辦理。
若有其他篇違規,歡迎檢舉。
謝謝來信
※ 引述《munsimli (change my state ~)》之銘言:
: 已於6/20向版主申請撤銷禁止發文7天的需求,請問結果是?
: ※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銘言:
: : ● 010300 6/20 munsimli [徵/宜蘭/面交] 我辦全能平板680 你拿平板
: : 這是「賣」
: : 不是「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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