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版水桶誤判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7-08-26 14:50:47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1Llub07G (Sub_DigiTech)
: 四、申訴、檢舉應檢附之證據
: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轉錄之證據文若經修改,亦會被宣告無效。
: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請於 96 小時內補正,否則將鎖文並宣告不受理該案件。
: 申訴人未於第一時間附齊證據
: 視為程序無效,此案應予駁回,不再處理
: 若申訴人還有其他疑問,應直接向板主溝通
口厄 小組長 可是我已經幫它改成水桶30天了欸
所以我要恢復原水桶?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7-08-26 14:53:00
目前已經改回原水桶 有問題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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