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joe09 申訴 MobileComm 板主一案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7-10-14 23:49:26
申訴人:joe09
申訴案:#1PifWlj1 (Sub_DigiTech)
案 由:標準不公
判 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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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主訴之水桶標準部分,板主業已於 #1PifabIT (Sub_DigiTech) 中提到,
  判決水桶之關鍵點在於申訴人影射他人有收錢。經組務檢視 MobileComm 看板
#1Pc8cyCw 原文紀錄,並未發現類似之關鍵詞。
二、針對申訴人所提之連續噓文卻未被認定為違規之部分,雖有所嘲諷,但未有明顯
  越線之行為,小組認為板主並未有特別偏袒之情形。若申訴人仍有異議,應檢附
  連續噓文遭受判罰之案例和 kblover 板主重新討論,提出案例後再請求板主進行
  相關之說明,以利申訴人了解板主之板規界線。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2017-10-15 03:04:00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7-10-16 14:40:00
我猜也是這種判決,畢竟一直拖延時間感覺就有點怪。不過我要講明的一點就是判決不公,明明都是違反規定。卻有人被水桶,有人不被水桶,組務版主你已經看到細項去了細項是一個罵人,一個引攝。我講的是同為違規卻不同判決是否有不公?如果你從細項看也都一樣是違反版規不是嗎?所以意思是罵人修文的罪比較輕,引攝人的罪比較重?這跟一個殺人罪輕,一個打人罪重有何不同?我雖然不常上PTT,但這是一個原則問題才申訴。我會繼續申訴從判決來看,意思在mobilecomm板直接罵人可以,酸人不行。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7-10-16 21:50:00
明顯越線的文章我早就全轉錄過來了 他不會判的呵呵 連群組長都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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