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
: 先附上原公告文
: A. #1QFrf4E-
: B. #1QFyz16K
: 首先,公告文中已告知違反哪條板規,並非沒有說明理由。
: 再者,本板選民之推文,應可在該篇直接回應,尚不需複製他人推文後一一回覆。
: 本應是可以直接在原篇回覆的事情,檢舉人卻是另開一篇並用引戰語氣回覆他人疑問,
: 故並非本人濫權水桶,且雖檢舉人有站內信至本人信箱內要求申訴,
: 但本人於公告已告知僅因小組長忙碌,故代為處理,因此本人回信告知檢舉人,
: 詳細事宜需找小組長詢問,然檢舉人卻在站內信中挑釁本人,故本人回應若
: 對判決有疑問可申訴,並非毫不處理及回應。
: 附件則是與P55555之站內信內容
1.
MobileComm 無故設定本人水桶,公告文未說明任何理由
且標準不一,本人參選板主本於良善回應選民之疑問,
語氣平緩且禮貌周到,口不出惡言,亦本於事實回應
惟該版之選民,任意捏造事實,對於本人抹黑造謠
本人秉持理性討論的角度,一一駁斥對我的不實支言論
毫無引戰之處。
2.
本人遭受多人對於本人不食的指控、抹黑
當然捍衛自己本身之名譽,
每一句都是依照事實陳述,
請你說明,我的哪一句話是引戰?
你僅為一人好惡亂水桶我,影響我權益,請立刻解除水桶。
3.
本人捍衛本身之名譽,
發表文章,條列方式一一回應,其舉彰顯本人的說理清楚、光明正大
對於板友對於我的抹黑、不實指控均善意回應
讓板友看了一清二楚,請問我回文方式將板友對於我的抹黑栽贓說明清楚
違反什麼板規?
亦或你板主的認定中,回文的方式就是"引戰"
如果是,請你在這裡公開的說你的標準就是如此,
本人將依據的你標準檢舉MobileComm板面的"回文"均為"引戰"
說話顛三倒四也是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