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二位板主無故水桶且不理來信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6-01 18:35:05
→ arl: 然後我檢視你過去的文章記錄發現你根本就是個無視板規的人 06/01 00:31
→ arl: 你過去在mobilesales版至少違反超貼規定2次以上 06/01 00:32
請你列舉 你不要不舉R 但如果就算有 請問當時你是板主嗎?否則關你屁事?
你要我打你臉我就打你臉
而且我會依當時的規定追朔你2015的超貼水桶
2015年2月起之板規
文章代碼(AID): #1KxpBilL (mobilesales) [ptt.cc] [公告] mobilesales板規
七‧超貼:賣/交換/徵求同物件,七天內超過一篇
3. 超貼、超賣,行為者水桶半年
2015年6月 超貼3篇
● 6 6/01 jyun318 □ [賣/全國/郵寄] Asus Nexus7 32G 一代 3G WIFI 版
7 6/02 jyun318 □ [徵/台北/皆可] ZENFONE 2 4g/64g 金色
8 6/07 jyun318 □ [賣/台北/郵寄] Asus Zenfone4 (白)
9 6/09 jyun318 □ [徵/台北/面交] ZeNfOnE 2 4G/64G 金色
2015年9月 超貼1篇
● 13 1 9/02 jyun318 □ [賣/全國/皆可] ACER Liquid X1 8核心 2G/16G 黑
14 9/09 jyun318 □ [賣/全國/皆可] ACER Liquid X1 8核心 2G/16G 黑
你要我列舉是不是? 那麼罪證確鑿
請問你要不要乖乖接受水桶?
那麼愛搬法律出來講是不是??
那要不要來講講追朔期??
申訴你也可以搞一堆廢話出來?
消保法那一條指出可以管到我ptt mobilesales版了?
板規無法遵守你就不要來
價錢為何一定要用數字?
今天版面怕被利用低徵高賣
所以我的認定就是要用阿拉伯數字
"千"這個字確實不代表一個明確的"數字"
我請問一下你搬消保法出來幹嘛?
我版面跟你有任何交易行為嗎?
消保法??我X!!麻煩你快點找消保官出來跟我講蛤 你就不要請不出來繼續嘴
至於你有沒有人身攻擊crc2121你自己心裡清楚..
我板規已經寫明了
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千元以內 叫做明確價格?
對不起 既然你三番兩次不接受板規 那麼你也不需要來mobilesales版Po文
作者: jyun318 (君心無語)   2018-06-01 22:44:00
Oh My God!!! 我看了看這個版規跟我當時所PO的文章後我真的非常驚訝....想不到原來我是這麼一個...........能夠正確遵守板規的人 我應該受到表揚R因為你這篇回文跟我本次申訴沒啥關連性 所以在此回應你:你此次內容的鬼打牆 在我前面幾篇都已經回過 在此不贅而其他沒有立論基礎的言論 我想也無須回應奉勸你的題外話:我說arl呀年紀都四五十了 言行怎麼還像個十來歲的小伙子不要淨作一些麻煩自己又困擾他人的事情 貽笑大方不要緊要是弄不好被告到法院 該讓家裡的人多替你煩惱跟擔心吶有必要嗎?我相信你的生活有更多值得你去追求的這次水桶弄錯了就弄錯了 知錯能改的話 我還能給你按個讚其實我這樣的回應 我也知道會在其他人眼中降低格調但我這個人有個大缺點 也就是孟子所說的「人之患在好為人師」所以我才這樣苦口婆心勸你 你能明白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6-01 23:08:00
上法院如何?你的行為舉止才讓人可議!即使上法院你所說的只是讓你難堪。只有心虛的人才會叫人趕快賠罪!你前面文章就透露,你真有這麼把握還不趕緊上法院?兩者之間差別,前者有彈性與議價空間但無顯著透露徵收者心中的價格;後者來說至少或至多有一千、壹仟或1000元徵收價格。再白話一點,前者若是發生交易或訴訟紛爭或多或少有模糊空間可議;後者若是發生交易或訴訟紛爭則是既定價格1000元、壹仟或一千堪以認定。從版規來看,就是在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在ptt裡面mobilesales就有規定,你的行為就是違規。
作者: jyun318 (君心無語)   2018-06-02 01:35:00
我說crc2121呀 你過去在我回文中的所有謊言我都已經找好事證 不但可以真的打響你的臉 更可以讓你信用掃地但我有所保留 不是因為提不出來 因為明眼人看你的謊言可以一眼看穿 根本不證自明 我又何苦多此一舉?而就算我提出來 也只是順了你想要模糊焦點的算計簡言之 你無助於論點的其他廢話 包括這篇跟你的推文大都只是鬼打牆跟無稽之談 我先前有回過的不再回沒根據的內容我也頂多看心情跟你們嘴嘴砲 晚安附帶一提 你與其汲汲營營教我貼原文 還不如請你直接找出任何一篇「以數字為準」的判決 一來解開你的白賊二來替你的辯詞加分與證明 但我說過了你找不到 你找不到 你找不到WWWW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6-02 06:45:00
喔!就這樣?鬼打牆和無稽之談不就是你搬出斷章取義的判決嗎?你早點休息,未來研究所考試還是學業不要被雙2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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