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Comm板 不符判決

作者: qwer3086 (.)   2021-01-28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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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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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qwer3086
被申訴人:RG5678
看板板名:MobileComm
申訴案件:
#1W06FJMt 水桶公告
#1V_jHXNu 原文章
申訴內容:
1:po文時以依照版規2-A-1
打碼 「明確指向該業務人員的手機&Line id」
且查詢該號碼0809號碼為亞太電信公司電話,認為分機號碼僅指向電銷中心」
認為未觸犯版規
2:版主RG5678表示該打碼可看見上述「明確指向該業務人員的手機&Line id」因此判定為廣告文
回信該版主要求提出「明確id及手機」
卻只能講說:怕廣告嫌疑
line id:Z??K9??19? 。092????264
這很明顯就是看圖猜字遊戲
肯請該版主辯論時,「明確」提出該打碼的「完整」手機&line id。
原文章原圖網址
https://i.imgur.com/GzCZr1K.jpg
另苳p組長查看該圖是否可供人辨識?
3:該文於1/13號被退回,當下僅退文處理,與該版主溝通無果,提出要向上申訴,該版主於1/14加罰水桶2年,本人合理懷疑,該版主因為本人要求提出申訴,心生不滿,。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本人因為從事軍職工作無法使用電腦,希望小組長允許 提出相關證據以「截圖」方式進行。
如不可,懇請給予24小時時間緩衝,來提供相關證據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21-02-10 03:03:00
程序不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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