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nna (團子翔翔)》之銘言:
: ※ 引述《rrosymoon (紫月)》之銘言:
: : XBOX 板的最新板規說,要是不希望被轉載,那要清楚註明,
: : 「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 : 而且轉載的人,只要"禮貌上"詢問原作者。
: : 究竟是"禮貌"還是"規定"?如果只是禮貌,那意謂著即使有寫..
: : "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 : 那還是可以轉載,我想這問題還是交由 ptt站方來回覆好了。
: 就該板的聲明來看,
: 應該是認為在發表於該板的文章應屬於公開資源的一部分,應可自由轉載,
: (這才有著作權的問題-大前提)
: 而如果就「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這應該是原作者保留許可與否的權利,
: 而並非只要"禮貌上"詢問就可以轉載,而是要經過原作者點頭後方可轉載,
: 如沒有附上"未經同意"字樣的文章,其他使用者要轉載文章,
: 這時才是"禮貌上"詢問的報備狀態,
: 我是認為這的確有著作權上的疑義,但問題不是在註明與否或是禮不禮貌的問題,
: 而是上述所說,一旦於該板發表的文章,是否可以皆認為是公開資源這個問題。
板務聲明:本板為公開板,任何使用者在本板發表之文章,如果禁止轉錄之文章請斟酌發
表、或請在文章內清楚註明「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等字樣。使用者如需原
文轉載他人之文章,也請基於尊重原始發文者,詢問可否轉錄後才是應有的禮
貌。如果是他板轉錄來的文章也將會適用本條例,唯不可將本板文章轉載、重
製於營利用途,或明顯違反著作權等法規。而發表於本板之文章,板主有權在
不刪除發文者ID的情況下,將內容收錄精華區。
我還是解釋一下這份聲明好了,首先「本板為公開板」為既定事實,任何PTT使用者皆有
權在板上閱讀瀏覽並發佈文章,也因為如此,發佈之文章如同公開發行報章雜誌具有公開
性質,但發佈者具有原始文章的修編權利,並持有該文章之相關著作權,我想這不需要多
作解釋了。
但是也因為公開性質,任何使用者如果希望轉載文章,「必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或是
原作者已經默許任何使用者轉載該文章,如果原作者不同意任何使用者轉載其文章,也不
默許任何使用者轉載該文章的情況下,在公開板附上「本文未經同意不得轉載」的聲明其
實也是合理的動作,而並不是「沒有附上該字樣就違反板規」,如果原作者與轉載者之間
有任何著作權使用上的問題,也不是板主可以解決的,這條聲明的用意,是要求使用者尊
重著作權,如果你不尊重的情形下,違反相關著作權法規而負上法律責任,這是使用者的
責任。
舉例:在馬路上立的「行人請勿跨越快車道」警告牌,如果用路人無視這條警告,也不聽
旁人的禮貌上勸阻而跨越快車道,被交通警察以「違反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法規
處罰,這是違規用路人需負擔的風險與責任。
當然也可以不用在板規上面附註這條聲明,如果有原作者及轉載者之間的著作權問題,
請到法務板解決,或著依照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規走法律途徑解決,但是因為發現有潛在
的使用問題,因此附上聲明請板友注意使用規則,也是板主提醒該板使用者的一個途徑。
當然也希望組務或站務可以提供相關使用說明來警告使用者,而不是有問題才尋求法務板
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