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kenichisun 信箱]
作者: rr8745 (去TGS = 行軍) 看板: PlayStation
標題: Re: [母告] 凼 kenichisun
時間: Sat Mar 17 23:27:44 2012
我想,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要這樣子判決
第一。很明顯的a75088285一開始並沒有任何的惡意
甚至還擔心"若是真的怎麼辦?"
(當然,原討論串的玩意看也知道詐騙機會大,但誰能保證?)
kenichisun很明顯的就是被釣到了,回了一些不好的話
第二。噓這個玩意在現在的PTT已經不能代表任何意義了
我想各位去看看其他熱門板,各式理由都有,這裡我不用多做解釋
重點應該擺在"噓文或推文表達了什麼?"
在加上"這是個言論自由的討論板"
我不希望去限制死說"不可以用噓"因為沒有理由,而且也太文字獄
當然,過分的程度由板主認定,請相信板主是個正常人(爆)
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
我希望的是板友能夠自己管好自己的言論,釣魚的不管他是有心or沒有心想釣魚
至少不會有人上鉤,什麼事情也就不會發生
(當然,如果釣魚釣的誇張,例如以前的建築師的話,板龜也是會咬他的)
第三。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我希望這裡是一個"有人情味的板"
如果今天要我搞一個巴嘎喵特BBS like的板,對我來說輕而易舉(還比較好管)
兩位板友在這裡的時間也久了,我不希望一個小問題造成對立
希望kenichisun能夠靜一靜,畢竟人身攻擊+踏到板龜是很明顯的
但不希望下手過重搞的PS板永久被踢出kenichisun的最愛(這是板主個人鄉愿)
(簡單來說,踏了三次板龜就是3個月)
至於a75088285為什麼沒有判決有以下理由
1。該板友並沒有明顯的人身攻擊言語
唯一一句
→ a75088285:你發瘋干我屁事XD 03/17 00:48
試問當一個平常人無緣無故被暴氣的人連罵了十句話
是否您心裡也是會這麼想"這人發瘋了?好端端的罵這麼兇?"
2。a75088285也是老板友
經過多項考量後才沒有寫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