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2] WOW板板主stkissstone 瀆職 知法犯法

作者: Eggholic (!!!)   2013-06-18 19:25:08
檢舉案件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檢舉人:Eggholic
檢舉看板/檢舉對象:WOW/stkissstone
檢舉事由:WOW板主stkissstone於公告決判文內挑釁、人身攻擊,知法犯法,
==違規事發經過==
一、WOW版stkissstone版主於下述公告判決文當中,帶入個人情緒:
  文章代碼(AID): #1HlwJsrH (WOW) [ptt.cc] [公告] Zazzi Eggholic 永久水桶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71514102.A.D51.html
  其於上述判決文條列個人所違反版規後,使用以下情緒性字眼輕蔑、挑釁、
對於我個人人身攻擊:
  "你的價值觀在我眼中是完全偏差且不值一提的"
  "自己的樣子有多可笑?"
私以為板主於判決理由論訴應持客觀態度、遣公正字詞,以遏止爭吵/人身攻擊
和緩板上緊張氣氛為主。
  然上述針對我個人之情緒性輕蔑字眼已另我感不舒服,也有失板主風度。
依WOW板規一.b.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由我當事人私信三位板主群檢舉
,板主閱畢後未做判決也未說明,有官官相護之嫌。
 
stkissstone身為板主,卻以身試法違反板規也已涉及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3-1.8.
8. 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己私信溝通但因板主群閱畢仍無適切之說明及懲處,故於組務板檢舉以求公允。
二、關於認定挑釁、人身攻擊之尺度:
WOW板規一.b.1.認定挑釁、人身攻擊之機制實為當事人檢舉後,
  板主「主觀認定」之,其判定尺度甚嚴,舉例說明:
舉凡"別在那說些屁話",貶人是"孩子",叫人"乖乖閉上你的嘴","智障"
小至語氣不佳即可是申訴理由,
均是相關判例挑釁、人身攻擊。(檢附証據1之1及2)
同是初犯板規一.b.1.卻有水桶37天和僅有警告之差別待遇(檢附証據1之1及2),
這樣的板主主觀認定機制遇上被檢舉者為板主本人,球員兼裁判的情形,有失公平
  自己是輕輕提起不願放下、別人卻是速速拿起重重摔下。
  明顯標準不一、私自判刑、違反比例原則。
同時WOW板規四、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提及:
所有一、二、三大項底下之警告各為獨立關係,無法跨項合併成水桶
上述初犯板規一(檢附証據1之1)卻合併前例犯板規三(檢附証據2)
而重判水桶37天也已濫權。
WOW板主群對本人已有成見,兩次未依板規所定期限判刑,卻濫權動用私刑過度重判
  此第二點之呈訴另提供小組長做判斷本檢舉案之參考。
==違反法規條文==
1.WOW板規一.b.1.挑釁、吵架、人身攻擊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檢附板規文):
文章代碼(AID): #1EuX7-sz (WOW) [ptt.cc] [公告] WOW 板規暨板規建議、文章?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3438590.A.DBD.html
2.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3-1.8.(本板精華區z-4-3)
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13-06-18 20:32:00
基本上就等小組長的判斷 小組長覺得甚麼有疑點我再補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3-06-20 15:41:00
這算是畫蛇添足了 就讓小組長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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