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dicial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之銘言:
: 檢舉板主
:  ̄ ̄ ̄ ̄
: 看板群組:G_RolePlay
: 英文板名:TOS
: 該版版主名單:peterman167 jerry11006 ice0514
: 被檢舉板主ID:
: 理由或補充說明:
: 一、我檢舉的標的是看板板主群不處理使用者檢舉案,故請小組長不必審酌被檢舉違犯板
: 規者是否確實違犯板規,否則小組長一再越俎代庖,是否指示板主只要不想處理就來
: 個相應不理,反正有小組長會回應,那麼又何必設立板主?
: 二、本人檢舉該板板主rehtie推文誤導他人,經向peterman167 jerry11006 ice0514等
: 人去信檢舉已超過三日,無回應。
: 所附證據:
: 如轉信
: 我還特地去申請個youtube上傳影片證明無視減傷只有帶技的怪有效
: http://youtu.be/judCVJ0LuU0?t=3m11s
板規一c
若要爭論有檢舉即受理的問題,
目前來講我認為在一個遊戲看板尚屬合適
錯誤資訊影響比較大的是板友,而非幾個板主
所以把所有判定交由板主決定到最後變成文字獄或是集權統治
那以後關卡發文拓荒的不就被檢舉到爆?
(ex:r5打我9999,結果是太緊張眼殘看錯其實是8888,被檢舉錯誤資訊)
板上最後變的烏煙瘴氣說板主只會搞小oo讓大家不敢發文
板主的權力中明確規定板主有看板文章管理權
推文乃是文章的一部分
五人規定的五人很像是民意代表去跟板主檢舉說這發言違規
板主不可能去查看每一篇文章推文
藉由多人的檢舉得知其實他認為還ok的東西被多人認為不妥
如果今天是有人怎麼看都覺得很多推文不ok瘋狂檢舉,那也沒完沒了
每個人對錯誤遊戲資訊觀點不同
這已經是長久以來tos板的紛爭了
每個人都要抓別人推文中的毛,特別是有權者越容易被放大檢視
今天一個推文的錯誤是有心或是無意的
大多數都可以從推文者以及他人提醒中的互動看得出來
若今天這個資訊錯的無傷大雅,單就非常少數人(1、2人)的檢舉就要判定違規
最後整個板反而掌控在那些檢舉者手上
鎖定幾個發言比較多的活躍板友,
推1000次文難免有錯,然後只要被抓到就被檢舉
到最後誰還想發文、發言?
所以板規規定5人檢舉才受理
一方面保護板主可以不用因為非常少數人的檢舉
去判定一些模稜兩可的事情,最後惹出一堆紛爭以及趕跑一堆人
一方面也保護那些只是無心手滑打錯的人
如果堅持要誤導的,基本上我也看多了
很多都會跟推文者你一言我一語堅持他的立場,沒完沒了
再來,就算沒五人檢舉,板主還是可以依照輕重直接介入處理
當然,超過五人檢舉之後,最終認定權還是在板主
一個常駐兩三千人的看板,5人已經算是非常非常少的數量的
若一個發言在如此大的看板不到5人檢舉
那說實在的這個錯誤資訊在多數人認為就只是手誤,或是根本就無傷大雅
比方說好了,今天某怪自爆5萬被說成6萬
的確是錯誤遊戲資訊,但是基本上對大多數人來說
自爆5萬跟自爆6萬意思差不多,反正都是死
自然就認為這可能只是手誤,而且講錯了也沒什麼差的一個推文
如果板主硬要處理這種檢舉
說未達標準結果檢舉人不爽說板主不公沒照板規走
說水桶的話馬上噓到xx說文字獄桶這種沒什麼差的錯誤資訊
最後被說板皇什麼的不是嗎?
別說我又在自創規定什麼的
你來申訴我就只好就我理解解釋板規
說明我認為怎樣ok怎樣不ok
你對我的解釋不服,你可以另尋管道
本檢舉未達檢舉標準,板主自然沒有處理
最後
板主應直接附上板規說明不處理理由讓檢舉人瞭解
會比已讀不回的處理方式更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