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l版B1判決

作者: Braum5566 (大叔布朗姆)   2015-08-23 15:00:44
被處分的原文 #1LVjujw_ (LoL) 在修改之前,其標題為「建議不要在 LoL 板發錢」。
其後標題雖改以「希望大家支持的隊伍都有好成績」開頭,並附上「另外建議」,
但依照 virus0418 板友在文末的噓文以及申訴人的回應,可知「支持隊伍」僅有一行,
而其餘的篇幅皆為「另外建議」。故受處分之原文的主體應視為「建議不要發錢」。
然而「建議其它板友不要在 LoL 板發錢」此一主題,本身與 LoL 的遊戲並不相關,
前提不正確,判決文章的時候應該以文章最後的狀態來下判決
有一堆文章都是先發在修改,難道要判空白文鬧版?
小組長請不要隨意扭曲被處分的文章,修改後無違反板規文章
為什麼可以用修改前的狀態去判?
依照 Pellaeon 板主在 #1Krt9eUm (Sub_Strategy) 所作的說明,
板規 B1 所提及的「建設性意義」與「可觀性」,皆應與 LoL 遊戲內容或電競有關,
而建議其它板友不要在 LoL 板發錢,與 LoL 遊戲內容和電競項目皆不相關,
故受處分之原文主體不具板規 B1 所述之「建設性意義」與「可觀性」。
然而,該文的主體「建議其它板友不要在 LoL 板發錢」,起因為板主先前的判決,
或許可將該文視為對板務或判決的討論。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提及,
對於看板違規行為的檢舉與對板主的建議,於原看板提出。因此若為上述兩項,
雖然與 LoL 遊戲內容及電競項目無關,亦不能因此視為不適於 LoL 板發表之內容。
幫隊伍加油的文章通常是伴隨者發錢一起
問題是我上一篇發錢文被桶
所以這篇不能發錢單純為隊伍加油<<<<<<這就是文章本意
隨後付上版上有的加油文在後面當證據
然而,目前於本板所呈之證據不足,並未說明板主先前判決所處分的原文內容,
無法得知其一開始發表時所約定要發的 p 幣數量是否有達到 1000 以滿足板規之要求。
亦不足以判斷板主更改判決的理由。因此僅能從本案受處分原文的文字本身來判斷。
然而受處分的原文「建議不要發錢」所作的論述,並非對於違規行為的檢舉,
也沒有對板主管理方式提出建議,故不屬上述站規指定於原看板提出的項目。
綜上所述,受處分之原文的主體,既無與 LoL 的遊戲內容及電競相關之討論,
不具板規 B1 所述之建設性意義與可觀性。亦不符站規所保障於原看板提出,
對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或對板主之建議等內容,故其內容符合板規 B1 所約束,
屬於無建設性意義、無可觀性的不適發表內容。判決維持原判,申訴駁回。
兩案不同關係 我看不出來有任何必要提供任何所謂的證據給小組長
我只提供版主自行承認錯誤誤判的信件
如果小組長對此案件有問題 請自行傳喚VVVV5555詢問此案件經過
我在強調一次 此案件已經結案 且版主承認自身工作有疏失
已經將誤桶的文章解桶
小組長你把焦點模糊在這邊我根本看不出妳所謂的公正性在哪
已經結案判定誤桶的還要承上證據 然後再給小組長你判一次?
我在版主公告發錢文未滿1000P之前就已經發完了
請你自己自行傳喚VVVV5555詢問
本人對此案件完全沒有配合小組長的義務
最後另外付上版上其他為隊伍加油且沒發P幣的文章
請小組長解釋這些文章跟我的文章差別在哪
因為小組長整天把焦點模糊在發錢文我在說明一次此案件發文的動機
請小組長不要在模糊焦點了 如果對其他案件有興趣 請自行上LOL版查閱
動機 > 想幫閃電狼加油 > 發文準備中 > 通常幫隊伍加油的文章都會發錢 >
原本想發錢 > 想到我發錢被誤桶 > 先打出幫隊伍加油的文章(此時只有一行) >
另外在底下註明幫隊伍加油是好事但是小心被誤桶(好心分享) > 文章完成 >
接者把替隊伍加油的文章補完 > 被版主B1
所謂B1就是指不能幫隊伍加油? 還是幫隊伍加油沒發錢就B1?
請小組長不要隨意扭曲發文人的發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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