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ulkcs 信箱]
作者: mulkcs (mulkcs)
標題: Re: 關於檢舉案 #1LpURXdT lol_picket
時間: Tue Aug 18 00:02:45 2015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引述《mulkcs (mulkcs)》之銘言:
: : 你好,
: : 我在lol_picket發文檢舉 #1LpURXdT。
: : 文中指出不符合板規的謾罵針對特定種族與族群,
: : 板規規定如下:
: : C2【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 :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 :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 : 攻擊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時提不出合理理由時謂之。
: : (性別、種族、國籍、職業、學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
: : 板務回復"無不合理, 不懲處",我想進一步理解何謂無不合理?
: : 舉兩個例子
: : 推 c871111116 : 腦殘中國人發現沒用只好找Riot哭哭去了XDDDD 08/14 21:18
: : → c871111116 : 要體諒中國低智商的很多 08/14 21:26
: : 這兩個推文, 謾罵中國人腦殘非常明顯. 符合板規"攻擊特定族群",與 "挑釁謾罵"的定義
: : . 這裡需要請板務詳述"無不合理"的原因. 非常感謝
: 如果單就例子檢舉
: 本人願意考慮處理
: 這位弟兄無差別檢舉
: 另本人非常難認同
: 身為台灣人的我
: 有義務保護各位板友的發言權
感謝板務回應. 我想我若是板務也會維護板友的發言權. 但不是利用侵犯他人權益或是謾
罵他人來達成保障發言權力.
我回應一點, 首先我不是無差別檢舉. 26是否是歧視用語見仁見智, 以下二則參考維基
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台灣網路語言列表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歧視語
前者不認為26是歧視語, 後者認為26是歧視語.
就算26尚有爭議, 426 (死阿陸)無疑是歧視與謾罵用詞.
我所檢舉的推文, 僅有兩則介於模糊之間. 其他諸如蠢26, 白癡26等都已經是很嚴重的謾
罵了. 模糊比例2/18, 怎能算是無差別檢舉?
噓 SmallPon : 這英文這麼陽春 肯定是個426 08/14 21:05
推 naobao : 426玻璃心到告狀啦 小P孩 08/14 21:05
推 ssss0960193 : 玻璃心欸426們 08/14 21:08
噓 jympin : 26發的吧 08/14 21:08
推 DioEraclea : 26不意外 08/14 21:09
推 naobao : 426被罵 哭著說我要告老師歐 08/14 21:12
推 yoyo8377 : 426崩潰了 08/14 21:13
推 sshwann : 蠢26爆炸很怕外國人知道 這個還要哭給外國聽哦? 08/14 21:17
推 Tenging : 蠢26也懂告洋狀 08/14 21:18
推 c871111116 : 腦殘中國人發現沒用只好找Riot哭哭去了XDDDD 08/14 21:18
推 zpay : 都是426 別互殘了 08/14 21:19
推 forest6601 : 426~~~~~~ 08/14 21:21
推 c871111116 : @boy 因為426要翻牆才看的到FB 所以可能沒看到吧 08/14 21:25
→ c871111116 : 要體諒中國低智商的很多 08/14 21:26
推 elvis0109 : 可憐426 拉幾 08/14 21:31
推 kevin0515 : 26哭哭討拍 我幹你的 08/14 21:33
推 fezexp9987 : 426還需要舔外國的X取暖喔 08/14 21:35
噓 leawweikeng : 這白痴26腦袋是不是進水了 這什麼爛標題牽扯到LMS身 08/14 21:36
針對此檢舉案, 請示板務, 是否有要重審或者是我分案檢舉你一一處理? 我想這只是形式
上的, 謾罵與否本身就要有標準才是. 煩請板務告知下一步該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