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VVVV5555) Re: 關於檢舉案 #1LpURXdT lol_picket

作者: mulkcs (mulkcs)   2015-08-25 00:32:18
※ [本文轉錄自 mulkcs 信箱]
作者: mulkcs (mulkcs)
標題: Re: 關於檢舉案 #1LpURXdT lol_picket
時間: Tue Aug 18 15:59:39 2015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引述《mulkcs (mulkcs)》之銘言:
: : 這有點太模稜兩可, 是否有明確一點的做法? 因為我的做法完全符合格式. 若有不足請指
: : 正, 或是請修改檢舉格式. 可以改的我就會改. 要不你說我有問題, 卻不說問題在哪, 這
: : 有點推卸責任.
: 首先每篇文章需針對各人進行檢舉
: 再來需提出每位違規的原因或看法
: 勿將自己的無知歸咎於版主推卸責任
第一行你的意思是說一個檢舉不能多人?
第二行是說要爭對每個被檢舉人都提出人看法?
那請問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8160335.A.212.html
這篇一次檢舉兩人, 不論字數什麼都比我少, 也不符合你上面兩個觀點, 你怎麼解釋?
關於第三行如果你一開始就說明清楚, 我也不會指責你推卸責任.
但我去看了一看別人的檢舉過程, 我更發現你提出的上面兩點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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