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訴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8-05-25 00:07:07
據本組觀之
板主InnGee(下稱I板主)兩次回覆板主群之已把判決要點敘明,主張相當清楚了
而本案中f君提出申訴的主張,則有諸多關乎判決程序或形式上之相關疑義
釐清可能需費些時日,或將影響最終的判決時程
但這部分先放一邊
就當事人希望撤判之焦點,與上述問題並未直接相關
I板主認為f君之文章內容通篇具引戰性
那或是包含撰文目的、文章內容或及最終文章呈顯的形式,處理起來有些繁瑣
所以,本組姑且欲將焦點放回以下兩個問題點進行認定:
1.F君之言行是否真的引起了板面爭議,或,其內容、形式和狀態足以達上情況?
2.承上,文章中最具爭議的「螂粉」和「垃圾」其指涉性為何?是否足具攻擊性?
這是本案中最實質的問題根源
就本組觀察,F君自申訴主文以降,多次踴躍的發表相關見解
在本組受理前,以撰文兩篇,縱使本組受理時已經希望F君冷靜,其後亦推文撰寫一大串
雖是當事人的主張,本組在審理過程中並不會通盤採納當事人的見解
在本組閱讀完當事人F所有的發言內容後
本組發現F君無總是若有似無的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本組在此請問F君
所謂「至少我們已經有一個共識了」
究竟指的是什麼共識?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02:01:00
真的假的,你花了兩天只寫的出這樣.....?所以我現在要用推文回你,還是再寫一篇文章回應啊?哪樣表達對你來說比較"冷靜"?還是我已經把推文的額度用完了?所謂的共識就是...."沒有共識"文章中就說在"激烈的溝通"了,簡而言之,就是"爭執"相似詞:辯論、齟齬、爭辯、爭論、爭持、衝突解釋:各執己見,不肯相讓。還是要從修辭學來探討文意? 跟討論其背後的情境阿?需要的話,跟我講一下。我再用文章寫給你,免得又說我不冷靜
作者: Greeyy (灰灰)   2018-05-25 07:24:00
你的"有共識"不是在"爭執"之後嗎 爭執後有一個共識現在怎麼又認為"沒有共識"了?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1:32:00
從何處認定"有共識"之後,爭執就結束了?爭執的全貌根本無法從文中得知,擅自將對話視作爭執的起始或終點,都只是將臆測內容來作為判斷的依據,本身就缺乏具體事證。去討論到底共識是什麼共識,就像去問吵架的人剛剛罵對方笨蛋是在貶低對方的智商,還是質疑他的學歷一樣,根本沒有意義再者,如果要認定「爭執之後有一個共識」,那你告訴我這共識是什麼共識? 具體事證是啥?如果想要把沒說過的話硬塞到他人嘴裡的話,得再加把勁阿。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4:02:00
我覺得重點不是取得什麼共識耶 不論原po原本所指的共識是什麼 在原文的語意裡面本來就會讓多數讀者聯想到他的共識就是認同他人所說的"螂粉都是垃圾"這句話 爭議點應該是就算認同他人說的話 能否以此判定C1引戰吧?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4:19:00
「對他人的說詞發表意見」是否構成C1,這部分他們就若有似無去忽略阿,所以現在才要在這邊問說共識是什麼共識....同樣的東西我講了至少三次,只換到一堆叫我冷靜,然後來問我共識是什麼共識,還要補一句當事人說法不一定採納卻只有我單方面在提供事證,整個流程就顯得極其詭異再說啦,"認不認同"根本就只是個假議題。即便原文回應「呵呵」「是喔?真的假的?」「你怎知道?」甚至只打「....」甚至沒回應,我們今天一樣會在這邊討論一樣的問題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4:58:00
應該是"對他人說詞發表什麼意見"會構成C1 還有是在文章裡面講才會被判還是推文中也會?因為過去在推文中認同他人講的話不會被判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5:02:00
「發表什麼意見會C1」? 是要用板規來限制他人的言論自由嗎?因為你發表了這個意見所以C1,因為你發表另一個意見所以不C1你不覺得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嗎?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5:04:00
因為"螂粉都是垃圾"這句話本身是會被判C2的 若是在文章裡面認同這句話是否會被視為引戰 我認為是判決的重點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5:06:00
你怎麼會想要用板規判一個遊戲內第三人的言論?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5:14:00
沒有要判決他阿 如果說他會被判C2這個說詞你不滿意 換個說法就是這句話是"攻擊族群" 而認同他人攻擊族群的言論是否會被視為引戰 就看板主認定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5:20:00
所以就是先將第三人的行為做出定義,再以此討論表達的意見,再來界定表達的意見「是否」有好壞之分阿。我沒講錯啊等於過大將板規標準應用到其他地方,再回頭來認定阿知道這種東西,普遍來說叫做偏見啦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8-05-25 15:23:00
(′・ω・`)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5:26:00
而且真的要討論"攻擊族群"這件事情,文中爭執只有雙方,你要說他攻擊族群。就像你經過路邊聽到情侶吵架,女生罵:男生就是XX。你忽然從旁邊跳出來說,小姐妳怎能攻擊男性族群,母湯喔這樣很怪吧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5:30:00
現在是事後討論他是不是攻擊族群阿 我又沒跟當事人吵架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8-05-25 15:33:00
(′・ω・`)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5:34:00
還有引戰本來就是板主認定的算數阿 沒什麼擴大板規認定的疑慮吧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5:36:00
所以事後去界定他人行為,可以此再去判另一方當下的行為?是阿,他只要說「我說你引戰你就引戰」就能水桶我啊所以我才要來申訴阿.....ˊ_>ˋ 右乳別玩了 等下被拖出去罰站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5:53:00
可是你的文章底下確實因為你文章的措詞讓人認為你認同"螂粉都是垃圾"這句話而戰起來了阿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5:54:00
推文本來就是讓人發表回應意見的地方阿討論文章內容本來就是批踢踢給的自由了再說你說的"戰",推需箭頭加起來不到100則,後續也沒有回應文從貼出到刪除,共計10天,也沒有相關討論了。再者,如果要討論到"措辭",那又更加主觀了。若能聚焦在具體事證跟現行板規的話,討論才會比較有進展。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6:38:00
引戰這種自由心證大的 其實沒什麼好討論的吧 就是你認為沒有板主認為有 那就看小組長認為有沒有阿 就誠如我前面講的 就看你的措詞對小組長而言算不算引戰 言論自由這種東西除非砍掉所有板規 不然任何水桶都是限制他阿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6:56:00
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快要跳過事證直接自由心證了耶板規的制定本來就是作為處理板務的標準,怎麼會變成為了水桶要砍板規…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7:07:00
就是那幾段話板主認為引戰你認為沒有 不難理解吧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8-05-25 18:03:00
( ‧ s‧)
作者: fkc (Mr. 男子漢)   2018-05-25 18:25:00
其實我已經不大理解你如今強調的重點到底是啥了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05-25 19:14:00
我覺得我想表達的一直都很一致阿 這篇會被判C1的重點應該是你在文章裡面引用網友說的那一句話以及你的評論而不是在你跟他取得什麼共識 只是你似乎認為這不能拿來作為審判依據 但我認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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