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ko27tye
被申訴人: InnGee
看板/群組: LOL
申訴訴求: 要求板主撤回水桶判決
申訴案件: [證一]原文
在 [證一] 遭到B2判決後,我找不到有任何一篇公告提及水桶判決,
MSI過了應該不會太忙無法公告吧?
於是便去信 [證三] 向板主詢問相關水桶標準,
而InnGee板主答覆如 [證四],其中參考前板主Pellaeon標準 [證五] 。
但詳閱 [證五],並無法解釋板主是依該標準進行水桶判決,
於是詢問板主詳細內容 [證六]。
兩天沒回,之中發了公告 [證八] 說明水桶標準後,
板主才回覆如 [證七] ,我認為板主沒有回答到重點並再次去信 [證九]
板主回覆 [證十] ,雙方溝通完成並決定向上申訴。
縱觀 [證四]、[證七]、[證十] 可明顯發現InnGee板主標準在浮動
[證十] 提到
並不僅僅侷限於使用諧音影射才可判B2
縱使沒有該篇宣導公告,B2板規依然賦予板主心證之空間。
那為何不在 [證四] 時便以板主心證說明就好了? 而要在[證四]
提個風馬牛不相及的 [證五]?
以上是我認為InnGee板主前後標準不一致的判斷
而 "不僅僅侷限於使用諧音影射才可判B2"
那依此句判斷,幾乎所有提到英雄的文章都能被判B2啊。
舉例來說 黛安娜經統神播報後有大衛魔術之稱,
那是不是提及黛安娜就能連結到NBA魔術隊?
老實說lol板主群給我的印象很差,公告愛發不發
又特別愛擴大心證解釋,能實際處理板務的只有一個
那選四個板主到底能幹嘛?
以上還請小組長判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