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於違規文章推文以及板友互動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3-07-28 12:31:16
: : 此外
: : 即使是已判決的文章
: : 依然可以當作違規行為的事證
: : 僅僅是由板主備份或是板友備份的差別而已
: : 難道我備份了兩年前違規的公告或判決文章進行檢舉
: : 板主就不需要受理嗎?
: : 因此對於判決公告文章的使用性
: : 希望板主可以給予明確且合理的釋義
: 這段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 你要提的是「判例的板規效力」
: 還「是板友自行備份違規文章後提出檢舉之正當性」
這邊是這樣的
倘若 A 的行為在編號 01 的違規文章當中有不恰當的地方
但是編號 01 的違規文章是板主判決公告、亦或是板友自行備份
那麼倘若 A 在該篇的行為未受懲處
日後 B 在編號 02 的文章(無論是否違規)做出與 A 相同或類似的行為
B 是否可以拿 01 作為自己無罪的辯護證據
因為倘若板主對相同行為卻有不同的判決方式
會使板友不知天下用法輕重為何
民安所錯其手足
謝謝板主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3-07-28 12:36:00
補充一下好了 這邊說的是 01 和 02 文章裡的行為當時都有相關板規的情況 因此沒有 01 合法 02 不合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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