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從漫吐現行板規看「獵人強度平衡」系列文

作者: GonFreecss (小傑)   2017-07-20 06:54:10
建議:
希望增(修)訂之板規如下: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 三、洗板:同一天發表三篇以上違規文,或是同一頁發表兩篇以上違規文,都
:      視同洗板。或是在推文中大量發表無關內容,致影響板友正常討論
:      者,亦屬之。
:
此條目前僅出現在〈惡意訪客百年水桶條例〉之中,而非一般板規,
我個人希望能把洗板的規定加入漫吐板規,訂定罰則,
並增加「同一ID於同一標題之討論串中發表文章數」之限制。
例如:同一ID於同一標題之討論串中連續發表超過五篇文章,亦屬洗板,
板主將視情況全串鎖文禁回或刪文。
「連續發表」之定義為五篇(或以上)文章均在第一篇文章發表日起算之一個月內發表。
建議理由:
以這次的「獵人的強度平衡又崩壞了」討論串而言,
Lex4193在第一篇文簡單敘述了吐點,在其他板友的質疑與討論下又發表後續七篇文章;
但之後七篇文章有部分內容重複,更多時候僅做為回覆板友文章與推文之管道。
我個人認為,PTT的修文與推文功能已經能讓使用者在自己或他人的文章底下提出意見,
未必需要使用到板面空間回文,達七次之多。
當然,有時候修文和推文就是沒辦法在交錯的回覆之中完整表達自己的意見;
但當任何人已經在同一討論串中發表了五篇文章,卻還是沒辦法和板友達成意見一致,
或理解彼此不同的想法、觀點,那我想雙方就不必再為平行線尋找交點了,
避免像這次一樣,從一篇風格獨具的吐文,淪為一長串抓語病和腦補的口水戰。

上面其實是從事件看板規,
底下才是標題說的「從漫吐現行板規看這次的戰文」。
提出一些想和板友們分享的個人意見心得。若板主同意的話,
我希望能把底下部分轉到主板。但就是非常個人心得,不是向板友喊話。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漫吐板規 7.0 條文版
: 時間: Wed Dec 12 16:41:38 2012
:
: 板規一 板旨
:
:  1.宗旨:發洩看到爛漫畫時的怨氣,為自己的錢包默哀。
: 2.目的:保護漫畫領域的負面評論,使其不受多數愛好者圍剿。
: 3.立場:漫吐板並不想說服任何人一起吐槽某部作品,這裡只是提供一個平台
: 讓吐槽者能夠找到有相同觀點的讀者。本板也不會對使用者的任何言論背書。
:  4.爭議:以下板規如有未盡事宜,以板主群會議結論為依歸。
:
首先就是板旨。
: 板規二.名詞定義-護航
:
: ...
:
: 最後請護航的板友能了解,開放護航只是提供其他看板使用者另一個觀點,請不要抱著
: 「我要將吐槽者都駁倒在地哭著喊媽媽我錯了」的心態來進行討論,謝謝。
:
關於護航的部分。
討論串中最能套用以上兩條板規的命題,我認為是「獵人的鬥智並不精彩」。
有板友提到,「戰」這個點是不會得出結論的,因為它很主觀。我完全同意。
但難道我們不准這樣吐槽嗎?或是至少討論一下,到底是精彩還是不精彩?
其實完全沒問題,但比起「我說它很爛,你們不准說它好」,
或者「我就是喜歡啊怎樣」,
不同意見的雙方可以先舉出例子與論證,像是:
「精彩,選舉篇的選票操作,帕利士通vs綺多」「不精彩,反正機械神阿路加解決一切」
之類的,就算雙方最後還是無法取得共識,也至少提供了其他觀點,
讓其他板友們能以不同的角度去理解、發現一套漫畫的有趣/不足之處,等等。

就我自己持續在看系列文與推文的感想,
我覺得Lex4193的第一篇吐文敘述得比較跳躍,而沒有涵蓋到論證這一塊,
以至於需要透過更多的修文與回文補完自己的想法。
可惜在這過程中,護航板友的方向漸漸從不了解意思的提問轉為打擊吐槽的漏洞,
Lex也從補完自己吐點中沒說清楚的部分,轉為質疑板友為了消滅吐點而提出的內容。
如果Lex在原始吐文中就一併提出 #1PRacZzH (Suckcomic) 裡的論證,那或許會好一些。
: 板規三.禁止使用不正確護航文:
: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淚花開)   2016-07-13 00:46:00
秀哥:我在你們過去插入了踩線的發言
作者: pudovkinTW (雞婆大嬸)   2016-07-13 01:18:00
友哈哈:我在未來直接讓你踩線。
作者: zsefv333 (空)   2016-07-13 01:25:00
藍染: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沒踩線的錯覺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6-07-13 20:38:00
你 你說什麼 (瞳孔放大*3)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7-20 06:56:00
講得好
作者: notsmall (NotSmall)   2017-07-20 08:10:00
舉例推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1:20:00
推 不過限制推文數這點 我個人是覺得不太需要就是了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7-20 11:27:00
你舉的例子確時可以判觸犯版規 我也認為如果要降低討論串洗版程度時 版規可以解釋的嚴格一點
作者: boreguy (無聊男子)   2017-07-20 12:49:00
不正確護航的確就是被釣到了,這規則本來就寫得很清楚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7-20 14:49:00
回文數 剛剛發現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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