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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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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漫吐板務申訴第170810號
【文章標題】 [申訴] 對#1PZ4Ho-W的公告判決不服氣
【判決時間】 2017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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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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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人所提申訴維持原判
2. 受理申訴人另外提出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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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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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已經出現嚴重無關主文之推文爭論(涉及板務與板友個人言行)
為使討論重新回歸於作品本身,因此推文示警。『推文後再犯者予以警告一次』
示警推文最重要的目的,在於讓文章能夠脫離無關爭議,回歸最初討論獵人內容。
對於他人之違規推文澄清、解釋、甚至提出質疑,都是『延續』爭議明確且具體之
行為。就算f君不具延續爭議之意圖,亦應為該違規行為負責。
2. 逕自於他人文章離題爭論,此為不顧他人權益、版面秩序之不恰當行為。
就算他人違規,批評在先,板友亦不具備用違規行為進行正當防衛之理由
進而用以阻卻違規之事實。
處理他人批評、違規有許多更加成熟、冷靜與合乎規定之方式(如檢舉,私信等)。
本人不認為有於原文中繼續推文延續無關爭議之任何必要。
因此無法將f君主張之內心意圖,視為不違規之合理理由。
綜上所述,判定維持原判
3. 人身攻擊受理程序規定,需經當事人檢舉才成案。
於本申訴案前,本人未接獲當事人之檢舉,自然無法成案。
f君既然於本篇文章提出申訴,則依程序另外分案處理,判決確定後擇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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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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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公告後七日內於L_SecretGard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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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