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記者周湘芸/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紅藍爆閃燈無統一規格、規範 交部籲地方政府不再設置
4.完整新聞內文:為減少危險道路事故,地方政府陸續設置「夜間爆閃警示燈」,但有民眾
認為紅藍爆閃燈影響視線,更可能誘發癲癇或急性光過敏症發作,去年更發動連署禁用。交
通部今表示,由於各縣市紅藍爆閃燈光度、閃爍頻率、設置高度等未有統一規格及設置規範
,為免產生爭議,建請縣市政府不宜再增設紅藍爆閃燈。
交通部表示,設置紅藍爆閃燈主要是在易肇事地點改善期間的交通事故防制空窗期、提高防
制即時性,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中,紅色與黃色閃光燈號警示方式概念相同,
但現行紅藍爆閃燈未有設置規範且規格不一,為免產生爭議,建請縣市政府不宜再增設紅藍
爆閃燈,並優先就已設置紅藍爆閃燈易肇事地點研擬改善計畫,改善完成後予以清除。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reurl.cc/OMvqar
6.心得及附註:終於要把爆閃燈拔掉了,每次晚上路過爆閃燈,都感覺眼睛快瞎了,這種東
西真的很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