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詢問公路局修正情況,回覆說已重新函交通部審查,所以前幾天函詢交通部,今天收到
回文...如下
https://lurl.cc/SVCbc
又有民眾疑義???!
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看來要請立委來調卷查查了...以上純屬打嘴砲
致電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承辦人劉先生,
詢問民眾疑義是什麼,得到的回覆是:
”高快速道路交叉的系統交流道,匝道降成省道,疑有違反公路法第5條之規定”
我們來看看公路法第5條說了什麼:
”省道”與”國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國道”路線系統。
再來看看,公路法第2條定義的國道是什麼:
指聯絡二直轄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機場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
或”快速公路”。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承辦人跟主官,可以說明一下台76接到國3的中興系統交流道路段,從
梅花改成紅盾牌,違反公路法第5條的哪個規定????
紅盾牌跟梅花都是國道啊!!!!沒查清楚規定就隨便退回公路局澄清,擺明就是再拖延。
自己制定及管轄的法令,連名詞定義都搞不清楚,還好意思掌管全國交通喔。
我會持續詢問八卦山開放進度,絕對不會交通部蒙混拖延,反正寫部長信箱又不用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