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601270401-1.aspx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7日電)農曆春節期間,台中市計程車自2月5日(除夕前2天)凌
晨0時起,至2月12日(大年初五)晚間12時止,全日按計費錶採夜間費率再加收新台幣50元
收費。
為讓乘車民眾了解春節加成收費規定,並避免國外旅客因語言差異導致乘車誤會,交通局
印製中、英、日語3種收費說明貼紙,供計程車駕駛張貼車內明顯處。
另外,交通局也請計程車客運業者提升服務品質,讓民眾坐車更舒適;如遇計程車喊價、
不按規定跳錶、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等情形,可向台中市1999反映。1050127
(中央社 10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