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文創慘業受重創 空談重創

作者: Lincecum ( )   2014-01-18 13:45:50
許忠信-文創慘業受重創 空談重創-記者會
http://www.tsu.org.tw/?post_type=ly&p=6371
發布日期:2014-01-1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6)日繼續審查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許忠信表示,近年
文創產業蔚為顯學,文化部為少數連續2年度[1]歲出預算增加之機關,顯見政府對文創產
業的重視,投入大筆資金加以扶植,還配金融業端出「金融挺創意」,投入如此大心力無
不是希望我國文創產業可在亞洲,乃至於全球占有一席之地。文化部聲稱2011年文創產業
占台灣GDP4.9%,然而細觀我國文創產業的發展卻像是空中樓閣,不但產值成長緩慢且出
口落後,五年來出版業零成長,還有國際交流計畫執行率低落等問題。看著逐年增加的文
化部預算,投入資源與產出效果卻不成比例,反而使文創產業成為文創慘業,文化部應該
痛定思痛,對於相關政策做出檢討與修正。
l 政府說大力扶植文創產業,但成效不彰
據統計,近十年來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投入將近兩百億的資金加以扶植,甚至配合金管
會提出「金融挺創意」專案計畫,利用相關管理辦法[2]引進保險業之資金挹注,或是提
高銀行融資金額與信保基金成數,都可看出政府對文創產業的大力扶植。然而從聯合國貿
易與發展會議(UNCTAD)的報告卻顯示,台灣文創產業的年營業額成長近乎停滯,馬英九
上任馬英九上任之後,97、98兩個年度甚至出現負成長(表一)。放到全球來看,2011年
台灣創意產品之出口值也只占全球創意產品出口比率的1.04%,總金額只有47.3億美元,
平均成長率為11.4%,遠不及鄰近的中國與新加坡的13.1%及17.8%(表二),政府扶植文
創產業顯然成效不彰。
許忠信表示,政府花大錢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連金融業都配合進去,但是整個政策的規
劃與落實都出了問題,若是文創產業變成文創慘業,相挺的金融業也勢必連帶受到影響,
必須趕緊對症下藥,讓台灣的文化產業的振興不再淪為口號,而是真的可以站起來、走出
去。
l 不國際化只中國化的文創產業政策
以文化參與國際社會,利用文化將台灣帶向國際,為此文化部103年度編列預算4億1,913
萬1千,主要項目為「國際及兩岸文化交流業務」、「海外文化據點營運拓展計劃」以及
「文化外交網路能量擴充計劃」,然檢視該部近年相關計畫執行成果,截至102年9月,執
行數為1億7,477萬4千元,執行率僅達32.71%,可見國際化不力。
其次,「海外文化據點營運拓展計劃」,102年度預算編列2億5,499萬3千元,用以辦理海
外據點廠址租賃、經營等,但其中洛杉磯、日本、英國的海外文化據點從101年規劃增設
,到現在卻只聞樓梯響,卻不見成果。而該計畫101年度剩餘8,475萬2千元,103年度又續
編1億5,203萬51千元,本年度再續編之預算除了必要性尚待檢討外,也顯示出文化部對於
計劃進行不但無法有效掌握,對於龐大經費亦無法妥善配置,枉費原本為立意良好的政策

另外,從我國文創產業的收入來源來看,從97到100年度(表三)內銷比例都在九成附近
,顯然我國文創產業的國際化程度還有待努力。而相對於在國際化步伐上的遲緩,文化部
在中國化卻似乎相當積極,就以傳統藝術之國際與兩岸交流為執掌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來
說,102到105年度文化部國際交流中程計畫中,102與103年度在對外交流的預算,都只編
列了赴中國的演出經費,與其他國家文化交流的預算編列付之闕如。這不免讓人懷疑,難
道文化部所謂的國際交流就等於跟中國交流?走向國際就等於擁抱中國?
許忠信批評,文化交流理當是多面向、多元的,文化部卻把國際化等同於中國化,十分不
妥,在財政吃緊的現在,如果文化部不會使用預算,那就該把人民繳的稅金留給需要的人

l 零成長的出版業 如何面對服貿協議
文化部103年度「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出版事業之輔導」與「圖文
出版發展計畫」共1億3,828萬4千元,但是我國出版業96年度至100年度[3]營業額僅增加
29億元,五年來營業額成長率僅為3.36%,相較於同期的我國GDP成長率5.92%,出版業的
成長幅度顯然不足。再看另外一個數字,近五年來出版廠商家數均未成長,可以想見出版
業的不景氣。在這樣的困境下,政府在服貿協議中又將開放中資投資印刷業列入清單中,
對於我國出版業可能產生的衝擊已經引起眾多疑慮。面對未知的未來,文化部是否已經為
台灣的出版業找到出路?
許忠信認為,我國出版業者資本額未滿100萬元者占半數,產業微型產值也偏低,文化部
需要更積極的作為,提出完整且有力的政策,讓台灣的出版業者創造更不同的價值,走出
自己的道路,否則服貿協議衝擊之下,台灣的出版業的未來將一去不復返。
l 同質性高 規模小 產業聚落難形成
近年來,台灣各地的文創園區雨後春筍般設立,除了知名的台北的華山與松山文創園區、
高雄的駁二文創園區,新北市、宜蘭、花蓮、新竹、台中、南投、台南、嘉義等都有文創
園區(表四)。然而,如果仔細觀察每個文創園區的性質,台灣現有文創園區多採BOT的
方式委外經營,如此作法使現在文創園區多成為掛著文藝的複合式商場,不僅讓文創園區
徒有其名,也有過度商業化之疑慮,讓原先提供文化者表演、創作的設立初衷多少因此受
到排擠。
相較起文創產業對美國的貢獻,其中產值最大的是好萊塢電影的470億美元,其次是410億
美元的廣告業,乃因好萊塢正是一個產業聚落,在特定區域中聚集了相互關聯的企業或機
構,包含攝影機製造商、服裝製作、造型設計、廣告業、有線電視、出版、表演藝術等,
彼此有著共通性與支援性的連結,存在著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且涵蓋產業生產與社會網
絡,由供應商、競爭者、客戶之間的聯結,形成的規模經濟產品價格才低廉,同時也形成
人力蓄水池,透過知識外溢將資訊、技術、管理經驗等各種知識,藉由交易或非交易的方
式散播到該聚落以外,以追求經濟活動的最佳化。
許忠信指出,文化部身為主管機關,針對文創園區的設立及規劃卻未見有整體性的考量,
只單單關注設置的數目,對於內涵與品質卻未見用心,枉費政府投入大筆資金。對於上開
諸多的缺失,許忠信進一步要求,文化部對於未來將設置的文創園區,在審查及規劃上必
須更細膩,現有的文創園區也該加強輔導,讓各地的文創園區得到明確定位,各自特色得
以被突顯,並且參考美國好萊塢形成產業聚落的做法,這樣才能實現行銷我國文創產業至
國際的追求。
列席人員: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副司長 高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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