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堡里的一點疑問

作者: Richter78 (The Enigma)   2014-09-24 18:35:15
剪貼我寫過的一段文字
1920年以前,大字原稱為街、庄、鄉 (澎湖)、社 (主要在東部),以下簡稱為街庄。最初,街庄只是自然
聚落,沒有法定的界線。1902年以前,臺灣有八千多個街庄。1902-1904年間,街庄大幅合併,縮減為大約
三千個。同時間,街庄的邊界被劃定出來,並獲得基層行政區的地位。往後,直到日本時代結束前,這些
街庄 (大字) 的範圍相當穩定。除了東部地區,街庄 (大字) 的變動屈指可數。
當街庄由八千多個整併為大約三千個時,那些遭到整併的街庄改稱為「土名」。土名的範圍比街庄小,但
僅有地籍、住址的功能,不曾做為統計單元。街庄之上,1920年以前有兩套疊床架屋但範圍不一致的區劃。
堡、里 (曾文溪以南)、鄉 (東部)、澳 (澎湖) 沿襲自清代,已失去行政區的功能,但仍被視為一種地理
區的概念使用。實質上的行政區,是由若干街庄組成的「區」。區的上級單位為「支廳」。值得注意的是,
沒有實質功能的堡/里/鄉/澳經常做為統計單元,反倒是區與支廳鮮少用在人口統計上。最上層的行政區與
統計單元,是為「廳」。
1920年,臺灣行政區出現重大變革。原先的街庄改稱為大字、土名改稱為小字。區經過整併後,改稱為街
庄,但東部地區仍然維持區的建制。換言之,1920年以後的街庄與1920年以前的街庄,是不同的層級。支
廳經過整併後,改稱為郡,但東部仍然維持支廳的建制。此外,從這一年開始,臺灣出現「市」的建制。
市的範圍與街庄相仿,但行政層級與郡相同。因此在人口統計中,市通常與街庄或郡同時並列。在市的範
圍內,許多大字被劃分為「町」。另一方面,沒有實質功能的堡/里/鄉/澳遭到廢除,不再做為統計單元。
最上層的行政區與統計單元,是為州或廳。
戰後,大字不再做為基層行政區與統計單元,但仍以地籍的「段」延續下來。而小字則成為地籍的「小段
」。戰後的基層行政區與最小統計單元是「村里」,但村里與戰前的大字沒有必然關係。
後記:村里源自保甲制度。鄰長相當於甲長,村里長相當于保正。
作者: Lxr (鍵盤李組長)   2014-09-24 19:27:00
推葉大,也推這篇~
作者: TaiwanXDman (XD...)   2014-09-24 21:22:00
感謝 所以辨務署時代的時候也是堡里僅做地籍用而不做行政區劃對嗎?
作者: kinichiro (勇士當為義鬥爭)   2014-09-24 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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