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戒嚴時代,台語也戒嚴,不曉得從幾年到幾年,在學校講台語要受罰,從掛名牌,到罰
款,罰則不一。
今天讀到宋澤萊一篇文章,提到這事,才知道他更慘。不但掛牌,罰錢,還要被羞辱,挨
扁。四種處罰,一次到位。
那時候,宋澤萊小學五年級。導師製作一個牌子,上面寫「我要說國語,不說方言」。違
反者,掛牌,再去抓另一個台語的人(找交替),把牌子改掛在他脖子上。放學前最後一
個掛牌的人,必須趴在講台前,接受導師的言語羞辱,挨打屁股。
此外還要罰錢。五角錢。宋澤萊說,當時他一天零用錢兩角。
被逮的這一天,原來掛著牌子的同學耍詐,故意在其他同學面前講台語,誘使同學不自覺
也以台語回答。在打躲避球時,這位同學在宋澤萊耳邊嘰嘰喳喳,宋澤萊喊一聲「麥(
mai3 莫)吵啦」。就被掛牌了。
宋澤萊性格較軟,不敢耍詐,就掛牌到放學時刻,被導師用童子軍棍擊打屁股。
回到家,向媽媽賒兩天零用錢,交罰款,想到第二天不知怎樣可以抓到別人,晚上翻來覆
去,難以成眠。
因此,宋澤萊長大後,聽到一首林宗源的台語詩〈講一句罰一箍〉,很少流淚的他,竟流
下眼淚來。
後來宋澤萊撰文分析林宗源的詩〈講一句罰一箍〉,開場時講了這一件往事。
連打帶羞辱,罰錢兼吊狗牌,四合一。這是我聽過的經驗談裡,最悲壯的一次,那不只是
消滅一種語言的惡意,執行過程中也扭曲了人性。
(Chi-pu LO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