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教授也再跳針4.11m根4.5m
的事情她怎麼會相信自救會版本靠得住啊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3403
感謝各位的回應,我相信透過理性的討論,我們會讓事理更為釐清。
許多人目前質疑的大概就是王工程師的身份及他所提的方案是否安全。
1.我建議千萬不要以人廢言,而是要著重於他所提的方案是否可行。
所謂的專家有許多種,我們的決策未必要完全倚賴於那些有證照的專家,我們同時也應聽
聽不同專家的建言。就如同最近的反核電一樣,我們有幾個是真正研究核能的?我們可以
因此因別人不是研究核能就拒絕別人的建言?應不是如此,更何況王工程師之前在樂生、
台北貓纜等議題都積極協助,他的專業程度都讓人敬佩,最後連法院都是站在他這一邊,
不知大家是否知曉呢?
2.是自救會版本錯誤百出?還是鐵工局的版本錯誤百出呢?
就以4.5或4.11來看,是誰錯誤呢?大家上鐵工局或交通部網站還找的到98年的行政院核
定版本呢?為什麼鐵工局要把它拿掉呢?大家是否一起督促鐵工局把這個版本放上來呢?
我的幾位學生非常熱心,據我的理解,他們已經粗略準備了一個簡單的懶人包,放在批踢
踢臺南版,還煩請關心的朋友去觀看一下,謝謝。
謝謝各位的回應。我很希望我們的討論能夠理性,我如果有錯,請各位不吝指正,我一定
會虛心接受,我也很希望透過我們的討論能夠讓更多的人瞭解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土地徵
收案。
1.我會使用「教授」頭銜,而且用真名呈現,絕非是要展現「專業的權威」,不是的,我
主要是要表示我對於我的發言負責;另外,我也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向社會各界表達我的
誠意,我是真心來與大家對話,也希望這樣能夠多少帶動風氣,大家都能夠真心誠意來對
話,並傾聽別人的心聲,然後一起發揮創意,看看我們是否能夠想出一個好方法,讓兩全
其美,台南鐵路能夠地下化,而東側的自救會成員也能夠保留土地,讓他們未來還能夠把
家蓋回來。
2.各位如果看過我的一些文章,可以知道我是不大相信「專家」的,所以請大家儘可能的
就把我當成一般市民,就是一位公民即可。我們都是平等的,千萬不要因為我頂著一個教
授的頭銜,而讓您的發言受到影響(如果大家要我拿掉教授二字,我也非常樂意,但我一
定以真名呈現),在我心中的專家,應該是在提出方案之後,能夠努力的去說服別人來接
受,而不是因為有個專家或是博士的頭銜,就要求別人一定要聽他的,這二者是很不一樣
的。我想,關於這一點我們應該是很有共識的,我的看法應該是與樓上訪客一致。
3.請問鐵工局何時對外正式回覆?這我倒不知道了,非常謝謝您告訴我,我沒有接收到這
個訊息,請問不知到哪裡去可以找這個資料?王工程師的設計是依據交通部鐵工局當初呈
報給行政院的版本來設計,而這個版本也是行政院核定的,它應該是有正式法律效力的。
王工程師的4.11數據是來自於行政院核定版本,反而是鐵工局沒有依據它當初呈報給行政
院的版本來進行設計,而這才是我所謂的錯誤。我沒有工程背景,誠實而言,我也無法判
斷是4.11才對,或是4.5才對(或是二者皆對?),但對一個研究法律及公共政策的人而
言,我尊重的是4.11這個經過行政院核定、有正式法律效力的版本。
4.有關圖接不起來的問題,那是因為王工程師畫的是示意圖,不可能那麼的精準的,但其
原則是以鐵路路權為界線,絕不碰到西側的民房。因為這是自救會當初請王工程師幫忙的
第一要務,就是自己承受了痛苦,絕不要讓西側的鄰居也要承受這種苦難。如何才能接的
起來?以我學習都市計畫的經驗,那是要等到細部設計時再來做的。這個案子的經費接近
三百億,工程設計費至少一億元是跑不掉的,自救會沒錢沒人,怎麼有能力來進行細部設
計呢?這不是應該是政府的責任嗎?王工程師與我一樣,我們都是義務幫忙的。在美國,
為了要取信於民,政府會要求開發單位出錢給當地社區組織,由它們聘請專業公司來進行
替代方案的設計,很可惜,臺灣卻無此制度的設計,要自救會或王工程師提細部設計,我
覺得可能是苛求了。
5.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求交通部及行政院公開98年核定的版本,讓它再度公諸於世,交通部
很不宜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把它完全從網路上移除,這樣一來,反而會對交通部及鐵工局造
成傷害。把它公開,告訴我們原先為什麼使用4.11,為什麼後來要改為4.5,後來的版本
有否再呈送行政院?把這些都解釋清楚,否則外界以訛傳訛,反而是不好的。我也覺得僅
提出一句「細部工程規劃仍需做修正,所以才會改為4.5m」就予一語帶過,是否太過於「
專家」的口吻了?我們不是不要這種「專家」嗎?以上供參,敬請不吝指正。
非常感謝您的美譽,實在是不敢當的,我只求盡心盡力,無愧於心罷了。
土地的價值如何評估?您提的是 國父孫中山先生平均地權的理念,地價上漲是社會進步
的成果,因此不應由私人所獨享,而這也是傳統地政學派的觀點。但是我國實施一百年來
卻是很難實現 國父的理想,在您的貼文中,其實也已經呈現了答案:「所謂的土地增值
稅,稅基、稅率都與現實脫節,才會造成現 今有錢人都是靠囤積、買賣土地致富,平民
卻買不起的窘況。」
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在土地徵收時,或是在面對社會弱勢者時,政府就會搬出平均地權的理
念,認為他們的財產權只有申報地價的價格;但是當我們面對財團、建商、土地掮客及地
方政治派系,政府卻是搬出新自由主義的理念,儘可能的不干預,而且要予以優惠,這使
得各種稅率都非常的低,說真的,臺灣的土地持有成本大概已經是全世界民主國家中最低
的了。除了稅率低,政府還不斷給予容積獎勵、免計容積、容積移轉等,高樓越蓋越高,
地下室越挖越深,讓他們來獲利。
我們的世界已經是二個世界!是那一本「不公平代價」中所稱的1%及99%,我們都是那99%
的一員,我們也都是電影「悲慘世界」的24601!
試問,當少數政經強勢者一直透過土地炒作致富,可以不適用平均地權理念時;那麼,在
土地徵收時,卻嚴格要求自救會成員必須適用平均地權理念,這是否公平呢?要適用,不
是應該是大家一起來適用嗎?因此,當政府還無法做到一體適用時,很抱歉,我是無法接
受您的看法的。敬請見諒,並請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