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女朋友在外頭租屋 房間是雅房(有各自之電表) 房間大小莫約3~4坪大
各住戶登記完用電量後 上一期電費寄來貴得離譜
才發現居然其(單人)用電量高達1000出頭度 ((比上期 上上期都高出許多 之前都40 50度
而我女朋友也很少再吹冷氣(幾乎沒有) 一個人的小雅房實在不可能一期用到1000度吧
這當中一定有問題 可是我們又無法提出證據表示:「我沒用那麼多電!」
因為電表確實轉了1000度 但依常理來看 是不可能的!!
那遇到這種情況 我們該如何去申訴處理 還是只有認賠一條路?
(BTW 我們有觀察過電表 當冷氣拔掉插頭時 確實不會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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