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武俠片常演的報仇戲碼,
劇情總在報仇後襲來強烈空虛感,表達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核心價值。
但事實上,那是否就像一段因果業報,非得在一方還了一方之後,
沈浸仇恨的靈魂才得以回到現實?
我始終認為報復是人性需求之一,填滿仇恨的靈魂其實也是種疾病,
因此編劇雖然沒有說明李曉明的真實動機(因為真實案例中並沒有明確答案)
但卻安排了一個因憎恨而狠心藉職權殺人的角色心路歷程,
當觀眾說『太過分』的時候,但別忘了她曾經歷過什麼,
如同與惡的核心,有很大的部分是希望觀眾有能力停下來想一想,
試著去理解與發現那些惡的成因,轉身看看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常疑惑的是,
如果宋喬安不曾走過憎恨的地獄,
沒有看到李曉明的死;
沒有藉由她的權責之便,在媒體上殺了李家一次;
未曾怒斥雙雙下跪的李家雙親;
沒有嘗試宣洩仇恨的行為,她能在劇末看到雲後的希望嗎?
我並非彰顯報仇的必要,然而這可能是關於正義,最難克服的人性本能,
或許更是修復式正義最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