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4-01-16 02:47:25:
: 如果第一因不成立,又怎麼會有第二因,或第三因呢
: 這不是可以"權且稱為"的
: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說這是懷疑論的原因了,
你可以提出個模型,諸如永恆回歸之類的特例,
但在之前所給定的邊界條件下,如我們採用歸納回溯的方式,
如何能導出除了有第一因作為動力以外的答案?
就像我可以懷疑太陽明天會不會打西方出來,
懷疑是懷疑,但意義不大,
直到我能提出特例,如:可能明天地磁反轉,之後則是東南西北定義被顛倒。
這樣的懷疑,始有超越極端懷疑論的建設性。
: : 基於認識工具的極限,你不可能確切論證『道』,
: : 你無法判讀『道』的前面或後面,
: : 所以我也可以用個言辯方式,
: : 既然你說『道』不是第一因,那麼解釋祂之前還有東西的方式是什麼?
: 首先這是一個對舉證責任認識的錯誤,而不是正確言辯的方式
: 言辯有言辯的規則
: 最基本的是提出論點的需負舉證責任
: 我提出的是 第一因不存在,也簡單地證明了
: 既然第一因不存在,那任何東西都不是第一因,包括老子所談的道
: 我不需要負責解釋道之前還有什麼,因為我沒有就這點提出任何主張
: 這不在我的舉證範圍之內
: 你或許覺得我要提出這方面的說明才能讓你信服,
: 但那是屬於你個人的心理要求,
: 我想我沒有必要去滿足
: 至於底下又有點偏離問題了,
: 我的重點不在 人類 的認識能力
: 說得明確一點
: 難道超出一切可能的認識工具,就是所謂第一嗎
: 這種標準是誰訂出來的呢?
這是老子的定義,
那麼假使萬物之始並非第一因,
試申論之一個合理的解釋,
現在球作給你~
: 如果 存在 不必限於認識工具之內,
: 那為什麼超出認識工具的因,就可以叫做第一因?
:
:
不是因為我先給祂"超出認識工具"的論述,所以祂是第一因,
而是在討論第一因的性質時,因至小無內,因此沒有任何工具能夠辨識它。
故此問是因果錯置。
而你要不要說祂更前面還有沒有東西,
這已經沒有區別實益了,
因為
第一,按老子之定義,為客觀上不能;
第二,無論你將祂想像成是一個範疇的集合,或是純粹看成是一個奇點,
實際上提出祂是來解決萬物生衍性質的問題。
且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倘若道遵循其自身之規則(道法自然),
又,眼下萬物都遵循因果律,
那麼,從因果律的延伸作回溯的歸謬。
假使道並非第一因,
那麼代表『我們有能力在道前面再找出東西,或是清楚尋找的方式』,
這跟老子對名的性質描述明顯矛盾。
而一定堅持要『確定』前面沒有東西,才能稱其為第一因。
這是你的論述方式,
但,當你的形容辭『前面』,在這個環境下都已喪失其意義。(西方神學卻無這環境)
請問,區別實益在那裡?
你找得到『前面』,自然可說這不是『萬物之始』。
but,你根本不可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