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terprint (失而復得亂就寫了文章..)》之銘言:
: 另外一個現象就是在鑑定的過程中,如果要被鑑定為學障,前提是智商不能偏低,
: 如果在智力測驗時測出智商偏低,例如85(但未低於79,不能算MR)
: 鑑定的老師就會把他學習上呈現的問題歸因在智力不佳,不認為他是學障
根據鑑定辦法
學障要有中上程度的智商
大部分要求在智力測驗85以上
低於70是智能障礙(70出頭為臨界)
85以下但沒差到70幾的孩子如果有學習困難
基本上的確會視為「學業表現較弱跟智力有關」
這類的孩子適用「補救教學」而不是特殊教育
學障之所以叫學障
不只是因為他有顯著學習困難
還要是「明明有那個能力,卻沒相對的成就表現(能力和成就的差距)」
(另外還有能力間差距、能力內差距、成就間差距等,先略過不提)
當然,某些縣市可能資源比較充足不怕學生數爆表
或是考量城鄉差距覺得母群體本身就比較弱
也是會有放寬智力限制的情況
但不是通則
: 我比較疑惑的是:智商偏低的學生就一定不是學障嗎?
: 因為我遇到的學生都要升國二了,十個字平均有六個字寫不出來
: 字體的結構也非常的扭曲,只覺得他很用力的在"刻"字
: 但如果不是特殊生,他應該只是文化不利再加上練習不夠吧?
: 那我是否應該給他更多的練習來補救才好?
鑑定通常也會收集訪談資料等等,不知道你學生的心評老師有沒有做這塊
如果導師有透露小孩文化不利(如父母忙碌/放任/外籍,無力指導功課或缺生活經驗等)
那就無法排除文化不利因素,如果加上智商偏低
學習困難是因為不練習等因素,是有可能被退件
實際情況你可以再跟心評老師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