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安胎假問題~

作者: daydreamingp (不會用水球)   2014-10-21 06:51:50
目前我也碰到類似狀況,我在34週時,請長庚開了一張"安胎至生產"的證明。
人事說不可一次開證明超過一個月,而我現在已36週了,這週準備產檢,我實在不確定醫院願不願意在36這週數再開立有"安胎"的証明。(人事說一定要有這兩字)
我也直接和人事說,我的難處是,36週後,醫院不一定會再開立"安胎"兩字的証明,人事反而說,那代表醫生也覺得36週後可生產,就不需要"安胎"的事實了,人事請我不足假的部分,用分娩假提前請。
(唉,我只是覺得我的身體狀況的確有需要安胎的事實,醫生也開了証明,但人事卻這麼硬,我實在很不願意浪費分娩假啊><)
我想請問:
我在34週請"安胎至生產"不合理嗎?而且我是在林口長庚大醫院開的證明(我自己覺得34週已經非常後期了,但人事堅持只接受一次只能請四週)人事這麼硬的要求,有法令依據嗎?或是她說了算?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謝謝喔!
※ 引述《teinchin (拜託給我一支神筆)》之銘言:
: 我九月底即將生產
: 當初學校人事主任要我一次就開久一點證明,不要一個月一個月請
: 因為有安胎需求,所以上學期時醫生就幫我開立"安胎至生產前"的證明了
: 但是今天人事突然跟我說"校長"不准我用這張證明繼續請開學的安胎假??!!
: 要我另外再開一張證明@@
: 我都快要生了(35W+4D),也換了一家診所產檢...(有人說接近預產期醫生不會開"安胎"了)
: 請問大家我們學校的人事主任跟校長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 且我都已經有開立一張安胎至生產的證明了(這張還是成大醫院開出的證明,不是小診所)
: 還需要再去開另一張嗎???
: 我該怎麼辦呢??
: 謝謝大家
作者: daydreamingp (不會用水球)   2014-10-21 12:10:00
我預產期11/17,無法接寒假..還需使用事病假,X才可接寒假,所以很在乎人事安胎假的天數算法啊..人事是說就算我證明寫安胎至生產,她只會以開証明當天起算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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