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hj (小小卡美拉飛上天)》之銘言:
: ※ 引述《microsugar (微甜)》之銘言:
: : 以下是破解法:
: : 辭行政職?如果校長直接用行政裁量安排所有人的職位都確定了
: 這個部分答案真的是這樣嘛?
: 那行政聘書是不是代表僱傭契約?
: 契約的基本條件是 雙方同意,契約才成立
別的學校我不清楚,我知道我的學校聘書沒有分行政、或教師
就是一般的聘書,行政和一般老師是一樣的
並沒有針對行政職額外發行政的聘書
: 我都不同意了~契約怎麼成立?
契約不成立的話,有一個方式也可以,直接走法院。
教師不接受契約,那麼走一趟法院,打一次官司
正常來說,教師不會因此而失去教職,但打官司,累的不是只有校長
每年玩一次,就比比看誰氣長
: : 行政職,可以辭,沒問題,就召開相關會議
: 辭職 是契約中止的意思表示,只要意思表示到校長那就可以了,不用等他開會決定
辭行政職還是辭職
辭職反而簡單,就是找個代課來就搞定了
: : 行政工作不做,無妨。請教務處相關人員,製作成紀錄。
: : 發通知來,進行溝通、輔導。
: : (教務處有相關輔導教師的義務)輔導成功,行政工作有人做了,結束。
: : 輔導失敗,硬是不做行政工作,可,沒問題。
: : 提報考核,怠職處理,可以解職沒問題。
: : 以上過程,請放心,一切合乎相關法令。
: 老實說這一段我就看不懂了
: 我都辭行政職了~哪還有怠職的問題
如果所有的人都就定位,也安排了你的職位,你不接受也得接受
被逼著要接行政職的人,也可以利用此機會大家跑跑教育局
然後再把所有相關程序跑一跑,看看誰比較累。
有一點別忘了,如果大家都把自己的事情做得好好的
變成必須要幫忙分攤有人硬不接行政所留下的業務工作
校長如果對其他的人手腕好一點,大家還是幫忙的話
那麼就會變成硬不接行政的人,得罪其他幫忙分攤工作的人
不要多,撐個幾年,你還待得下去?
: : 校長僅使用了行政裁量權,決定校內人員職務分配,絕對合法。
: : ok,也可以往上層局端申訴
: : 申訴後,公文往返,相關作業的時程,兩三個月跑不掉。
: : 這期間的業務,還是得做。如果不做一樣製作成相關書面紀錄,照樣提報考核。
: : 申訴成功,那麼調動職位,一樣開會、協調處理。也要時程
: : 期間內,行政工作還是要做
: : 不做也一樣製作成相關書面紀錄,提到考核會去討論。
: 我說的申訴不是這一條XD
: : 真的想玩.............
: : 說實話,校長武器很多的,行政裁量權就可以玩死一堆人
: : 只是,現在很多校長不喜歡這樣子做而已
: : 教師真的要玩,玩不贏行政,玩不玩校長的。
: : 更何況,很多校長在派任前,都在局裡借調待過,有人脈
: : 走正常管道,還是會到局端去,人脈運作一下
: : 不要多,每個相關時程,都運作開會,時間就拉長了
: : 只要時間拉長,校長的贏面就會跟著拉高
: 要玩的話當然不能只玩到教育局
: 要走到行政訴訟阿,上法院耶!絕對是很有趣的經驗
那就走法院吧,不怕走法院的校長也是有的,我就知道有這種的
另外,校長也有分紅的或是黑的,這點可以從經費判斷
其實不怕走法院的老師和校長都是有的
校長告老師,老師告校長,我都有看過案例
看多了,走多了,習慣了就好了。反而是第一次的人會很不習慣
公務體系有一點是很可怕的
就是一切通通都「照規矩」,該跑公文就跑,該走行政程序就走
當完全沒有彈性空間時,就很辛苦了
另外,要整老師的方法也很多
巡堂,看一下課程,知道你哪節上課,就去在教室後方蹲點做紀錄
也不用說特別關照,蹲點的時間也分配一下,避免閒話
蹲點,做做紀錄,抓到機會就提到考核會去
考核會議召開,也不一定會怎麼樣。不要多,一個月玩一次就好了
讓你也去考核會議說明一下
年度考核出來後,到校長那兒,找理由退回。要求你來說明
退個1、2次,最後還是通過。沒問題。
明年再來玩一次.....
其實,看一下之前臺北市某高中的教師因為告郝市長,最後搞到被解職就是個案例
行政和老師火拼,行政還是站比較多贏面
校長有關係、有人脈,不表示他一定會贏。
但時間一拉長,戰線打開。久了,校長優勢會更明顯。
其餘的,在小細節玩。國中,看是哪科目,把對應科目相關的教學活動
盡量運作教學組把工作扔給你,不接嗎?
國小,那麼一樣設法透過教學組安排和教學有關的事務給你
教師對於教學事務是有義務的,不接,可以,就提考核吧
在考核會,解釋過關應該也可以
但三不五時扔個這樣子的東西給你,累都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