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這篇並非要討論各縣市對超額危機的因應之道
畢竟趨勢不可逆
就算今年全部safe 大家都有地方補
一年兩年後還是有人無處可超
離岸只是時間早晚
私以為鴕鳥心態無法解決生涯問題
與其消極預期各種不確定政策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資遣
我們應注意的程序及權益?
爬了文 完全不見討論
問學校人事也不甚了解
請教版上各位先進或教師工會高手們
如果面臨兩種超額狀況
1.因無處可超而被資遣
資遣費跟退撫基金(或退職金?)如何計算?
如日後有機會回任公立教師,退撫年資可否繼續?
2.超額到的學校真的種種因素無法前往任教,
可否「自願被資遣」?
若可「自願資遣」,
提出時間點應在超額介聘分發前(假設已夢到會分發到何處)
或是超額介聘分發後,新學校報到前
或是 新學校報到後再向新學校提出?
若不可「自願資遣」,又無法前往超額介聘的新學校
是否只能主動離職,拿不到任何資遣費或退職金?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這些假設提問
感謝高手們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