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三天病假公費排代問題

作者: kathybbk (kathy)   2016-06-19 21:29:50
上週三我感冒很嚴重,硬撐著上完課,晚上回家去看醫師
因為已經完全沒有聲音 ,醫生開了"宜休養三天"的診斷證明給我
隔天週四週五我請假兩天 ,也附上週三晚上醫生開的"宜休養三天"診斷證明
週四週五公費排代,想不到過幾天,學校處理假別幹事告訴我
"病假三天公費排代" 必須連請三天,而非醫生開三天
醫生開休養三天 我就要連請三天
我只請週四和週五兩天 無法公費排代 要我補請週三的假
可是明明週三我就在學校上了一整天班阿
我怎麼想都很奇怪,那當天多出的來鐘點費給谁?況且 我是真的在校上課
為什麼要補請假?那教室日誌不是對不起來嗎?他當時是說 不這樣連請 代課費錢下不來
想請問版上老師 真的是這樣嗎?
我怎麼想都覺得很奇怪
醫生開休養三天,那萬一是周五開的跨到假日,不也沒有公費排代?
請問病假三天公費排代是看醫生開的證明還是實際請假天數?
請有經驗老師解惑 謝謝
作者: sandwich1028 (CMJ)   2016-06-19 22:30:00
醫生.老師.學校都沒錯.制度問題...學校說的是事實星期三自己上也是事實.星期三的錢沒人代課自然沒代課費問題.但是為了你星期四五用公費支.還是要請週三
作者: handsomecat3 (毋忘在嘉)   2016-06-19 23:42:00
依法規,學校是對的。 就制度面來說,是不合理的法,建議修正為病假一日以上(附醫生證明)即可排代否則有些病請1或2天即可回來上課,為了錢,反而變相鼓勵多請假,這對認真要回校上課的老師很不公平。另外,多請假也對學校教務處要找代課老師曾添困擾樓上幾樓說的也有道理。唉,真是不管怎麼改,都有人要鑽漏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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